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会,提出按照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据介绍,此次整治范围是全省船舶和港口,重点整治“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两江”即金沙江、澜沧江;“九湖”即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五港”即水富港、景洪港、思茅港、大理港、昆明港;“两类船”即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卫生间的船舶。整治时限为2020年10月底。其中2至3月为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4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8至11月为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港口自身环保设施完善改造;2020年8月底前,全省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置卫生间的船舶配置生活污水处置装置完成改造;加快港口、码头、装卸点接收设施建设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全面完成5个重点港口与后方城镇管网衔接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同时昭通市要完成8座码头手续完善。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希望通过此次整治,全省船舶和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力争“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达到污染物零排放至水体,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三类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置;全面完成全省139艘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479艘设卫生间的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推进1169艘400总吨以下船舶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实现5个重点港口接收设施全面建成并与后方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其他港口、码头因地制宜完善接收处置设施,并推进金沙江8座手续不齐全码头的手续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