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禁塑”名单出炉。记者3月22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公告明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名录》初步将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8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从材料上,《名录》也作出具体明确: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以及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都在被禁之列。
实施时间:
今年12月1日起
禁塑范围:
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8个小类。
主要为一次性膜、袋类和一次性餐饮具类。
一次性膜、袋类具体包括:商品包装袋(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这2小类。
一次性餐饮具类具体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吸管这6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