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软垫家具标签必须符合《商业和职业服务法规》第19094部分要求,并声明该物品不含阻燃化学品。
2.必须保留包含电气/电子部件和幼儿产品的软垫家具的合规文件,并在部门要求时提供产品供应商的书面声明,以证明产品或产品组合不含阻燃化学品。书面声明必须在30天内提出。此类文件也必须根据要求提供给消费者。
3.企业或制造商代表可以提交家具或幼儿家具的替代合规方法。
在某些条件下,企业或制造商代表可以申请豁免,不必遵守该规定。请愿书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请愿人和营业所的联系方式;
2.产品名称和制造商;
3.阻燃剂的名称,化学式和CAS号,包括其在产品组分中的浓度;
4.证明产品中含有阻燃剂的理由;
5.消除产品阻燃剂所需的时间范围;
6.其他支持文档。
除了带有电气或电子元件的产品外,所有“涵盖产品”的申请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提交至FlameRetardants@sfgov.org。必须提交带有电气或电子元件的“涵盖产品”申请不迟于2019年2月28日。
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授予豁免。如果请愿人能够证明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严格遵守将继续造成严重困难或实际困难,请愿人可以在最初的豁免期限届满前至少90天申请延长豁免。
该法规已于2018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