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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要求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产品和施工质量加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4   来源:西海都市报   浏览次数:123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日前,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工作进行布置安排,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据悉,为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加强外墙外保温技术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保温技术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按规定进行产品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生产伪劣产品的厂家吊销其推荐认定证书。按要求,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执行相关标准,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质量管理,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组成材料、保护层厚度、阻燃性能、施工环境等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理。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防火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禁止施工作业面存在明火与保温材料交叉作业,保温层施工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及时做抹面防护层,交叉作业时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应单独存放和保管,并采取防火隔离等措施,防火重点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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