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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新国标今日实施 要看颜值还要看标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6   浏览次数:119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从今天开始,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并按照安全要求不同,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有专家指出,新规范的实施,将对我国幼儿及儿童服装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将引导和促使该行业走向更科学安全的道路。
  对家长们来说,在给孩子挑选童装时,不仅关注外观还要看标签。

  近年来,因衣服上的拉绳导致儿童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不少。鉴于服装绳带可能对婴幼儿和儿童造成潜在伤害,规范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

  针对婴幼儿皮肤娇嫩,规范对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婴幼儿纺织产品,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重金属铅、镉的限量要求。为防止服装上的纽扣等小附件被婴幼儿吸入鼻孔或放入口中,规范还明确不宜使用尺寸小于3毫米的附件,且应达到相应的抗拉强度要求。此外,还规定了特定纤维成分的服装外层面料对应的织物阻燃性要求。

  除了看服装的“颜值”,标签上的内容也是家长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新标准要求在售卖的相关产品吊牌上,标明对应的安全技术类别。A类为婴幼儿产品,要求最高;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要求次之;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要求最基本。婴幼儿服装还需标注“婴幼儿用品”字样。值得注意的是,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杭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标准给了制造商两年时间用于消化库存,今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相关的服装进口商也应仔细了解新规范的具体内容。

EN 71-2:玩具安全第2部分:易燃性测试
http://www.ecosafene.com/firetesting/furniture/484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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