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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布节能建筑保温层防火设计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12   来源:现代快报   浏览次数:1753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方案》规定,今年起,相关单位必须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预防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消防、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7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

近日,苏州住建局发布通知,公示了《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等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自今年2月至12月,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防坍塌、施工消防等7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施工消防严格规范

《方案》规定,今年起,相关单位必须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预防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消防、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7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

在施工消防专项整治方面,《方案》要求,需着重检查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以及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不得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电器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等方面开展排查。

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方面,《方案》要求针对1号、2号线不同的施工阶段,对轨道交通施工过程中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洞、旁通道开挖等关键工序和机电、设备安装以及装饰装修等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方案》实施“四步走”

根据《方案》,今年2月至3月是活动部署阶段;4月至6月将重点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专项整治。7月至9月将重点开展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

10月至12月将重点开展施工消防专项整治。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费用,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规范现场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切割作业的行为,完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特别要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地下施工现场等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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