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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童装等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超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5   浏览次数:147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2015年6月至11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 15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涉及轻工类产品、机械及安防类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建材类产品等4类产品。相关省级质监局依法组织完成了联动抽查工作任 务。本次共抽查了7348家企业生产的747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6840家企业生产的6968批次产品合格,检出510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8%,抽查合格率为93.2 %。
 
  从不合格产品检出率情况看,卫生纸、胶合板、通用硅酸盐水泥、架空绝缘电缆、铅酸蓄电池等5种产品的不合格产 品检出率低于5%;絮用纤维制品(被子、枕头)、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中密度纤维板、冷轧带肋钢筋、复混肥料、电力电缆、橡套电缆等7种产品的不合格产 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木制家具等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0%至20%之间。
 
  从不同规模企业抽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6.9%、17.9%、75.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3%、3.0%、9.2%。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高于小型企业。
 
  从不同类型企业抽查情况看,一是轻工类产品抽查了2293家企业生产的2311批次产品,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 装、絮用纤维制品(枕头、被子)、木制家具、卫生纸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5%;二是机械及安防类产品抽查了1919家企业生产的1923批 次产品,包括冷轧带肋钢筋、电力电缆、橡套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铅酸蓄电池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5%;三是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754家企业生 产的758批次产品,包括复混肥料1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9%;四是建材类产品抽查了2382家企业生产的2486批次产品,包括合成树脂乳液 内墙涂料、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中密度纤维板、通用硅酸盐水泥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9%。
 
  本次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共发现5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纤维成分含量不 合格;絮用纤维制品(枕头、被子) 的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卫生纸的细菌菌落总数不合格;木制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的耐洗刷性不合格;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合格;中 密度纤维板的静曲强度不合格;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的静液压试验不合格;冷轧带肋钢筋的肋间距不合格;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强度不合格;复混肥料的 养分含量不合格;电力电缆的护套失重试验不合格;橡套电缆的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不合格;架空绝缘电缆的绝缘热延伸和绝缘热收缩不合格;铅酸蓄的电池容量不 合格等。
 
  本次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行上下统筹、资源整合、联合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六统一”原则,即统一制定计 划、统一实施方案、统一抽查规范、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公告要求、统一汇总数据,既发挥了国家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又充分发挥地方属地管理的积极性。同时结合 产业特点,通过采取覆盖地域广、产品批量大的抽查方式,对集中区域和重点区域同时进行监督抽查,调动全国监督检验力量,切实发挥了“抽查一批产品,整顿一 个行业”的作用。一是加强发证产品质量监督。本次抽查的15种产品中,涉及8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和2种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6.7 %。涉及电力电缆、铅酸蓄电池、中密度纤维板、复混肥料、通用硅酸盐水泥等产品。二是扩大抽查覆盖面。与历年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相比,本次抽查了15种 7478批次产品,涉及6840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的产品类别、批次和企业总数都有一定的增加。比如中密度纤维板。抽查了18个省(区)229家企业生 产的2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无规共聚聚丙烯(PP-R)抽查了20个省(市、区)427家企业生产的427批次产品,抽查 企业数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70%;通用硅酸盐水泥抽查了24个省(市、区)987家企业生产的10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 量的三分之一。三是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15种产品中,涉及儿童用品、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等10种消费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6.7 %。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 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将抽查结果情况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 要求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公布抽查企业名单,以便加强社会监督。下一步,质检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市场经 济秩序,努力改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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