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承诺TPP协定生效实施后立即取消进口关税之产品项目包括活鲜动物、饲料、若干奶品、五谷、稻米、皮革及皮革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塑料、药品、农药、化学原料、矿物、若干纸类、纺织成衣塬料、皮革鞋类、各种棉布、纺织品成衣、肥料、香水、化妆品、机械设备、室内家具、木材及木制品、乐器、钢铁产品、电子零件等。
于TPP生效实施后第4年取消进口关税之产品项目包括饼干糖果类、茶叶与咖啡、甜玉米、钟表、家用品、缝纫机、发电机、装饰品、建材、奶、机械设备、塑胶及塑胶制品、电子产品等。
于TPP生效实施后第6年取消进口关税之产品项目包括植物食油、蔬果制品、若干橡胶产品等。于TPP生效实施后第8年取消进口关税之产品项目包括脚踏车、机车等零组件、若干汽车零件、饼干糖果类、水产品、动植物脂油、蔬果、钢铁、脚踏车整车、若干专用车之类等。
于TPP生效实施后第10、11年取消进口关税之产品项目包括各种肉类、啤酒与酒类、糖类、蛋类、盐类、油料、汽车、钢铁、若干汽车零配件、钢胚、轮胎等。
有关出口税部份,越南承诺于TPP生效实施后5至15年内对现正适用出口关税之大部分产品项目取消出口关税。若干重要之产品项目仍继续保留出口关税。
在关务方面,TPP协定亦提出关务手续简化及调和化,俾利提供进出口商最便利之条件,包括对快递货品之手续、预先确定规定、原产地认证机制、货品原产地监督机制、进出口货品风险管理机制、以及货品通关时数等规定。
此外,TPP协定亦在检查、认定进出口货品之原产地等手续方面规定原产地自行认证机制。依此,厂商可自行申报其产品原产地(按:现行规定为厂商须向海关单位提交由出口国主管机关核发之原产地证书)。
有关金融服务方面,其承诺包括扩大市场开放之承诺加上透明化制度(投资项目管理服务、金融资讯流动与提供、附加证券服务、加强透明化)、投资保护(有效、明确之纠纷解决机制)、允许适用例外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