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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防护条例法规的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3   来源:消防百事通   浏览次数:1893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安顺市消防部门对该县在建工现场是否建立相应消防安全措施进行了检查,并勒令停止了不符合规格的工程。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月2日期间,安顺市消防部门执法服务队、平坝县消防部门重点对该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电气等明火作业是否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和施工工地灭火器材的配置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平坝县在建工程中山大厦未经消防竣工备案验收,擅自投入使用,1-3层商场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安顺市消防部门执法服务队、平坝县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到消防部门申请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动工,并填发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要求该建筑工地负责人要深刻吸“11.15”上海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制定具体的措施,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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