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阻燃剂及应用 » 资讯 » 正文

全国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工作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31   浏览次数:75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3月20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相关监测,并选取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朔州市、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上饶市、湖北省十堰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和重庆市南川区等7个市(区)作为全国第一批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地区。
 
  《通知》指出,试点省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明确厅(局)级领导为负责人,处级领导为联络员,试点市(区)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每个试点市(区)应按要求设立一个监测中心、若干监测站并配备相关配套设施,监测站要选择有代表性区域进行选址;所有监测站点数据将被统一传送到国家林业局生态监测评估中心进行数据汇总和评估,各试点省份和试点市(区),可通过网页访问形式,自行查阅、下载和分析监测数据;国家林业局生态监测评估中心会适时组织试点市(区)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送国家林业局。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