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法规(EU) No 2015/326,修订RAE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有关多环芳香烃(PAHs)和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该法规将于2015年3月23日生效。
该法规替换了测试用于生产轮胎或轮胎组件的填充油中的PAHs含量的方法,并规定了18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新、旧测试方法都可用来测试相关的限值。
此外,该法规删除了原REACH法规附录XVII条款51(有关DEHP、DBP和BBP的要求)和条款52(有关DINP、DIDP和DNOP的要求)中的第三个段落,此段落要求欧盟委员会重新评估对这些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