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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醒:塑料制品输欧洲受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8   浏览次数:111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东莞樟木头、黄江、常平是华南规模最大的塑料货源集散地。而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新法规,将在3月25 日执行,主要调整涉及多种化学物质特定迁移量的收紧。不达要求的塑料制品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这会影响到企业的出口市场份额。
这部法规的全名是“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10/2011号法规”。今年2月初,欧盟委员会称,去年公布的新法规,自3月25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2011年以来欧盟委员会再次修改此类法规。

   据了解,新法规增加了两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对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予以明确,定为每千克60毫克;把原来单独限制的物质,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每千克0.05毫克。同时,还对限制说明等内容予以更新。按惯例,今后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等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

   不过,欧盟还是留出了一些余地,对今年2月26日以前符合规定的塑料材料与制品仍允许继续流通至2016年2月26日,直到库存用完。
根据分析,这些年欧盟对塑料材料和制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包括东莞企业在内的出口厂商要主动去适应,做出生产技术的提升,否则将会丧失这些市场。虽然塑料出口商或面临行业洗牌,但从长远来说,这能够提升企业的附加值和实力,有利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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