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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地板业政策出台 可谓“救其于危难之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4   浏览次数:86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拓地板网购市场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兴起为很多行业带来了商机。地板行业作为一个在国内发展了近三十年而相对成熟的产业,当然也不会错过这趟开往“春天”的火车。近年来,随着地板企业在电商领域的试水,地板电商在国内也开始走上了自己的发展道路。然而,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地板电商,由于各方面发展不成熟的原因,导致出现了诸多无法预计到的后果。其中,网购消费者的投诉事件层出不穷,使得地板电商的发展陷入困局。
  
       今年,3月15号,中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正式实施。这对刚刚起步的地板电商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这则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实施,如“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文规定不仅为很多消费者网购地板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也使得很多不敢在网上购买地板的消费者迈出了网购地板的第一步,对整个地板电商而言,不仅提高了销售额,并且也规范了地板电商市场的发展。
  

    《新商标法》提升地板产品质量
  
      在整个地板行业,很多地板品牌都有自身的“驰名商标”,而且“驰名商标”已经作为企业产品档次的一张王牌。其实,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并非在产品质量上就一定过关。部分企业利用“驰名商标”管理上存在的较大缺失和漏洞进行产品的“偷工减料”,使得部分地板产品虽然出身“名门”,但是同样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今年5月1号起,实施的《新商标法》则完全终止了之前企业“驰名商标”的“特权”。
  
      在《新商标法》中,特别对产品的“驰名商标”重新做出了定义,而且严令禁止“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可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的商业活动中。这样的规定对地板企业而言,不仅是从本质上提高了产品的质量,而且将部分利用“驰名商标”欺骗消费者的企业“一网打尽”,使得整个地板市场在产品质量的规范上有了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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