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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提高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耐火性能等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8   来源:中国保温网   浏览次数:279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公安部对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加大监管,提高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耐火性能等级,

建筑物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危害性很大的火灾隐患,并且呈多发势头。”福州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物外墙保温层,是用保温材料将建筑物包裹起来,达到保温隔热等环保功能。一旦这些材料被点燃,整栋建筑物就像被包裹起来燃烧,扑救难、破坏性大,楼内人员逃生困难。

近日,公安部对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加大监管,提高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耐火性能等级,从即日起,福州市所有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升级为A级不燃保温材料,对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工程,要求更改设计,重新报审。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要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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