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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扑救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9   浏览次数:64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其丰厚的文化底蕴、奇特的建筑构思令人叹为观止,但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其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又为建筑安全带来巨大的先天性火灾隐患。2003年1月20日,作为世界遗产地的武当山,名噪千年的遇真宫主殿化为灰烬;2004年6月20日,具有700余年历史的北京护国寺西配殿被完全焚毁;2007年3月7日,铜仁市有着600余年历史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主宫突发大火,尤其是2014年1月11日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1.11”独克宗古城火灾事故的发生,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控工作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深刻反思。如何针对文物古建筑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补救和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损失便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消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文物古建筑群火灾特点
 
    我国古建筑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木材建造。一般的古建筑下部以高大台基相托,上立木柱以支承巨大的屋顶,用大量木材加工制作斗拱、梁、衍、椽、望板等构成的大屋顶,包括天花板、藻井部分架于立柱上部,顶上以灰背、陶瓦、鎏金瓦等覆盖。据有关部门测定,古建筑火灾荷载若以木材计,每平方米就达几立方至几十立方米。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含水量极低,特别是一些枯朽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就易发生火灾。
 
    (一)受建筑风格材料所限,易造成“火烧连营”
 
    贵州许多文物古建筑成群布置,毗邻建造连成一片,甚至没有间隔,多为砖木、木制结构,有的古建筑之间广泛利用木质廊子相连,屋檐交错在一起,有的甚至连隔墙和楼板都是可燃材料制成。特别是黔东南州少数民族地区,苗乡侗寨,到处是古楼,古建筑层层叠叠,鳞次栉比,上下串联,没有分隔,加之经历多年的干燥风化,一处起火,极易引起整个建筑群“火烧连营”。
 
    (二)受建筑位置所限,消防车不能及时到达火场,难以扑救
 
    古建筑单位多分布在远离城镇、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或大海、江河、湖泊附近。一般都利用地形地势,建筑峻峭,随坡建造,院落相错,通路曲折逶迤,构建在半山腰或山顶或深山环抱之中,人们徒步到达都非常困难,消防车就更难靠近,甚至无法到达失火现场,这些古建筑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只能依靠其内部自救。少数建在城镇附近的古建筑,由于普遍存在建筑形体高、院墙高、台阶高、门槛高、过门窄、过道窄、无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即便能及时赶到现场,消防车也难驶入或靠近失火的古建筑,给灭火救援带来困难。
 
    (三)受消防基础问题所限,易造成“火起难控”
 
    大多数古建筑都建在比较偏远的地方,有的还在高山或深谷之中。管理部门往往把精力放在项目争取、修缮及经营上,在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上考虑不够深远、充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更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力。同时大多古建筑单位由于受历史的局限不可能有现代科学的消防规划,无水源设施、无消防管道、无灭火装备、消防通道狭窄及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初期火灾扑救不能及时得到有效遏制。
 
    (四)受历史文化所限易造成重大的文物损毁和社会影响
 
    古建筑火灾往往使价值连城的珍贵文物毁于一旦,除了造成难以挽回的文物损失,还会在国内外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如2003年1月19日18时40分许,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中重要宫庙的主殿――著名的遇真宫在大火中全部烧毁。火灾后国内外反响强烈,一些古建筑研究专家痛心地表示:“武当山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而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宫庙之一的遇真宫是武当山惟一一座真昂斗拱纯木结构的宫殿,宋、元以来已很少见,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和文物价值,毁于大火是无法挽回的损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对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曾提出质疑。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类世界遗产29处,这些世界遗产如因火灾被毁,那将在国内外造成巨大的反响,甚至直接影响我国世界遗产的申报和旅游业的发展。
 
    二、文物古建筑群火灾防控措施
 
    (一)落实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古建筑单位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寺庙的主持、方丈等管理者应对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1)是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内部人员或游客的消防安全行为。(2)是要组建寺庙义务消防队,并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防火和灭火技能,具有一定的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3)三是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创造条件建设固定消防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工具,要使内部人员都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全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四是要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古建筑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能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给予财力支持,切不可养患成灾。
 
    (二)保留民族风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在不改变建筑原貌风格开展寨改、房改、电改、灶改、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技术措施。(1)对可燃构件进行阻燃处理。直接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涂防火涂料时要求不能改变古建筑的可燃构件及装饰物等的色彩质地和尺度。对古建筑的木质部分(如木楼梯、木墙面、木吊顶)等应在保持原状的前提下涂刷透明的防火涂料进行处理。可借鉴黔东南州部分县市推广使用的木楼防火阻燃液“燃必克”。(2)加强自动报警系统建设。根据初起火灾较容易扑灭的原理,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安装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烟气控制及向消防人员自动报警的通讯系统。也可利用先进的红外线光学探测技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以及吸气式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同时还可以借鉴雷山西江“千户苗寨”使用的图像型火灾探测报警系统。(3)推广使用新型能源。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等新型能源代替木柴、煤炭等燃料,减少房前屋后可燃材料堆积容易引起火灾的不安全因素,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
 
    (三)严格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古建筑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要支持把严格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作为预防火灾的重要工作。(1)是要管好动态火源。所谓动态火源,是指不固定的火源,如吸烟、明火作业等,其用火的地点、场所不固定。在古建筑内不得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作业。不管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游客,吸烟后不得乱丢烟头。(2)是管好生活区用火。一般的古建筑单位,生活区是允许用火的,如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但要严格管理,用火后要及时熄灭。
 
(3)是管好用电。电视机、计算机、空调器等电器具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更不可超负荷用电,对临时用电要审批,用后及时撤掉。(4)是管好燃烧液体。古建筑单位内一般不得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液体,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厨房使用食用油时也应防止引起火灾。
 
    三、文物古建筑火灾扑救对策
 
    (一)摸清辖区情况,充实基础数据,做到“底数清”
 
    消防官兵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对辖区内古建筑涉及的所有道路、水源及内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火灾处置资料,对单位消防组织、消火栓构件、管网水压、灭火器数量、消防水池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的消防通道,为灭火行动创造条件。大力开展古建筑单位“六熟悉”活动,掌握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火势蔓延的一般途径、方向等,为扑救火灾奠定坚实的基。
 
    (二)科学制定预案,加强联合演练,做到“程序明”
 
    文物古建筑群大多远离城市,在制作预案时,要着眼于“从火灾最大面积、最大难度和最不利的情况”,一是在力量调集上,要以当地乡镇、村寨或管理单位为第一到场力量和主要灭火力量,公安消防部队只作为增援力量;二是在施救原则上,要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指导思想,充分评估灭火力量与火势大小的对比,当灭火力量比较充足时,采取分割、合围、穿插等方法,当灭火力量不足时,要将主要灭火力量放在保护重点建筑重点部位上,采取堵截、破拆、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方法;三是在消防水源上,要加强对消防水源的建设和管理,并作为灭火准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予以保证,因地制宜地建设高位水池或室内外消防水池或充分利用天然水源等,保证火灾发生后供水不间断。同时所在地政府要定期组织镇干部职工、派出所和周边村寨等开展灭火演练,重点检验灭火救援力量调集、器材操作、消防供水、灭火方法等内容。
 
    (三)运用“灭疏结合,重点保护”的灭火战术
 
    扑救古建筑火灾的重点是保护历史文物。因此,灭火指挥中要运用“灭疏结合,重点保护”的战术,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火灾现场没有着火的文物和局部着火仍可保护的文物。对于可以疏散的文物,为避免受损,应组织人员及时疏散,对难以疏散的文物应该布置人员进行就地保护。(1)灭疏结合,在扑救古建筑火灾的同时,组织疏散文物的战术。由于古建筑内存放有大量的珍贵文物、经书、各类雕塑等,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这些珍贵文物造成的损失,指挥员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受到火势威胁可能造成损失而且容易疏散的文物,迅速转移疏散至安全地方。疏散文物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既要保证被疏散文物的安全,又不能因疏散对文物造成损坏;既要快速进行疏散,又不能对被疏散文物造成丢失。因此要科学分工,精心组织,尽量避单人行动。疏散时要有古建筑单位专人负责监护和技术指导,避免因疏散方法不当对文物造成损坏。疏散出的文物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方,有专人看管,防止丢失和损坏。(2)重点保护,对古建筑中难以疏散转移的文物采取重点保护措施的战术。古建筑中有许多固定的雕塑、佛像、壁画、雕刻等珍贵文物,有的难以疏散,有的不可能疏散。这些文物在火灾中受到火势威胁或灭火中受到消防射流的冲击会造成损坏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可以采取:①覆盖法,即用不易燃烧或不易透水的盖布覆盖住受火势威胁的文物,使其不受火或水的侵害。②包裹法,即对可能遭受灭火水流侵害的一些佛像、雕塑等,使用大块塑料布将其包裹起来,避免水流的侵害。③遮挡法,即用大块塑料布或其它防水布将可能受水侵害的壁画等遮挡起来,避免水流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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