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炉,规划除明确提出推行消防行政问责制。轻轨、地铁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须合理布局紧急避难场所和救援通道场地,并设立专业消防站和配备专勤消防车。
针对小区安全防火问题,规划称,湖北省将规范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探索产权分散的商品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渠道,及时消除建构筑物火灾隐患。
地铁等设专业消防站
“十二五”期间,全省新改扩建消防站71个。其中,新建水上、化工、隧道(地铁)、电力、核电等专业消防站12个。规划建设公安消防搜救犬基地,武汉新港、武汉化工新城等专业消防站和空勤消防站,完成武汉水上消防站建设。
规划要求,码头、轻轨(地铁)、桥梁、隧道、商业区、化工区等重大工程和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要符合预防、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需要,具备必要的防灾救灾功能,合理布局紧急避难场所和救援通道场地。
针对地铁、隧道消防救援的特点,湖北省还将购置地铁、隧道、城市轨道专勤消防车以及强臂破拆车、大功率排烟车等专勤消防车30台。
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
规划要求,今年,全省各地要确定消防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
明年,各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网上查处、社会单位网上管理、消防知识网上培训、消防咨询网上答复。
鼓励高校开设消防专业
规划提出,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到2012年,全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100%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积极引导鼓励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消防及相关专业和消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采取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
武汉将建火灾物证鉴定中心
湖北省将依托武汉科研单位和高校技术优势,与具备法定资质的火灾鉴定机构联合建立中南地区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物证鉴定工作,确保火灾原因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按照规划,将制定出台《湖北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大力推行消防行政问责制度。还将探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结果与银行、证券、保险信用等级以及企业市场准入挂钩制度,以利用市场手段督促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