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法规的深入贯彻执行,全国各地许多重要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都装设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绝大多数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相关问题作一些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控制室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的方式
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方式可以人工切断,也可以自动切断。但在目前的建筑工程中,采用自动切断的居多,且在较大范围内切断非消防电源。
笔者建议: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方式应以手动方式为主,当采用自动切断的方式时,必须采用双信号控制,防止单信号切断非消防电源,在误动作的情况下,扰乱人们正常的办公、生产、生活秩序,甚至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切断顺序应考虑按楼层或防火分区的范围逐个实施,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不必要的惊慌。
二、消防控制室对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方式
对于二步降的防火卷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8条规定:“当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米;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设计和施工中常常将感温探测器组设在防火卷帘附近,但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这种做法有欠缺之处。防火卷帘在大面积、大空间的商场、影剧院作为防火分隔物应用时,由于受大空间信号传播、线路敷设方式的影响,仅靠防火卷帘两侧的感温、感烟信号作为联动控制信号,其动作的安全可靠性难以得到保障。
笔者建议:如果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将水流指示器或报警阀的信号作为防火卷帘的联动信号,以提高防火卷帘的联动动作的可靠性。
三、消防控制室对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方式
火灾发生后,及时向着火区发出火灾警报,有秩序地组织人员疏散,是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方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6条规定了相关控制程序要求“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笔者建议:对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应重点突出“顺序”,为了避免人为紧张造成混乱,影响人员疏散,应先在最小范围内发出警报信号进行应急广播,后按照人员所在位置距火场的远近依顺序发出警报,组织人员有秩序地进行疏散。除了紧急情况外都应顺序疏散。
四、消防控制室对电梯的控制方式
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9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对电梯的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电梯的控制显示盘设在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人员可直接操作;另一种是在人工确认真正的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向电梯控制室发出火灾信号及强制电梯下降的指令,所有电梯下行停位于首层。
笔者认为:电梯是纵向通道的主要交通工具,联动控制一定要安全可靠。在对自动化程度要求较高的建筑内,可用消防电梯前室的感烟探测器联动控制电梯。
五、消防控制室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能自动启动,进行喷水灭火,同时能发出火警信号的灭火系统,它是目前建筑上应用范围最广、用量最多的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3条规定了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具备的控制、显示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控制系统的启、停;二是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三是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笔者认为:为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应增加对控制阀开启状态,消防水泵电源供应和工作情况,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等显示监测,这样有利于火灾扑救和平时维修调试工作。
六、消防控制室对防烟、排烟系统的控制方式
火灾事故说明,烟气是造成建筑火灾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防烟、排烟系统是及时排除火灾产生的大量烟气,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顺利、安全避难,并可为消防救援创造有利条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9条规定了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具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有:一是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二是关闭电动防火阀,三是接收其反馈信号。
笔者认为:鉴于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一般都设置在屋顶或远离消防控制室的地点,平时应处于自动状态。条件允许时,排烟阀应设置与感烟探测器联锁的自动开启装置,除火灾时将其打开外,平时保持闭锁状态。同时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均应能自行启动,确认发生火灾后,消防控制室远距离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