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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1495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越来越多,作为有效解决施工工地办公、住宿问题的活动板房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活动板房出现时间相对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渐突出,火灾形势日益严峻。2012年10月10日,西安市周至县黄草坡一施工工地三层活动板房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伤。2013年5月城南新区新园路2号住宅小区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2013年11月份,城南新区中南三甲医院建筑工地生活区活动板房火灾,造成两层的员工宿舍楼烧毁,所幸因失火时间均为白天,未造成人员伤亡。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建筑施工工地活动板房消防安全管理探讨如下:

    一、活动板房的概念及分类

    活动板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板房屋,具有可随意拆装、便于运输、移动方便、美观大方以及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临时建筑。尤其在建筑工地上,普遍用于办公、食堂、宿舍等。从建筑用材上,一般分为水泥活动板房、磷镁活动板房和彩钢板活动板房,但基于材料、结构、外观和成本等方面的因素,前两种活动板房逐渐消失在活动板房市场,目前建筑工地主流活动板房为彩钢板活动板房。

    二、当前活动板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城南新区以及全国相关火灾案例的总结分析,当前施工工地活动板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均明文规定不适用于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2011年8月,国家发布实施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工地活动板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对前期审批、竣工验收以及监管主体均未作具体要求,谁来监管、如何监管的问题没有明确,执行力度不大,因此没有真正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甚至失控漏管。近年来,虽然各地也针对性地开展过一些工地活动板房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发现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但有些先天性隐患,整改难度较大,有的甚至要求拆除重建,整治效果不明显。

    (二)建筑先天性隐患突出。一是建筑材料方面。目前,大多数工地活动板房是采用由外层彩钢板和芯材EPS聚苯乙烯或聚胺脂泡沫塑料组成的彩钢夹芯板。其中,芯材EPS聚苯乙烯或聚胺脂泡沫塑料是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点低,易发生燃烧,着火后,释放出大量使人窒息的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而外层彩钢板导热系数大,耐火性能差,当遇高温或芯材裸露遇火时,芯材就很容易被点燃,并且产生烟囱效应,迅速蔓延,火灾危害极大。此外,发生火灾时,火焰在彩钢板内部燃烧,消防员只能把水打到彩钢板上进行降温,不能直接扑救夹芯部位的火灾,扑救效果差、难度大。二是安全疏散方面。有的多层活动板房,不管面积多大,都只设置1部疏散楼梯,有的楼梯疏散宽度还不足。三是消防车道方面。有的活动板房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有的已设置消防车道但被堆放的建筑材料占用,消防车无法近距离到达现场。四是防火间距方面。有的板房之间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五是消防设施方面。有的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发生火灾后,很难在第一时间处置初期火灾,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三)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从实地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不能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有的虽然制定了却往往流于形式,责任不明确,措施未落实;二是电气管理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安装位置、安装方式不规范,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等现象较为普遍,2013年11月份城南中南三甲医院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火灾正是由于电器线路故障引起;三是火源管理难度大,卧床抽烟、乱扔烟头以及小孩玩火现象时有发生,蚊香、蜡烛等使用不慎也易引发火灾,而这些因素往往是动态存在的,监管困难。

    (四)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建筑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主要有以下因素:一是素质限制。目前,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扑救初期火灾,大部分人还抱有侥幸心理,对活动板房的火灾危险性没有清楚的认识。二是职业限制。由于长期从事体力劳动,一天工作下来往往非常劳累,睡后不易醒,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发现不及时,极易酿成大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此外,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结束后就走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明显。三是宣传乏力。施工单位往往忽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宣传往往仅限于挂宣传条幅、喊口号,无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农民工培训平台教育面依旧不够广泛,且多数地区仍未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工培训平台。

    三、工作对策

    (一)从监管上下功夫,严查消防违法行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应由各级政府牵头,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标准或政策文件,明确建设、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职责,切实把好活动板房源头审批关。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发现施工现场活动板房消防安全不达标、消防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事故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尽可能做到隐患早消除,措施早制订,设施早到位,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二)从源头上下功夫,切实消除先天性隐患。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切实加强活动板房的安装和验收工作。要合理规划活动板房的消防安全布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如办公用房及宿舍等活动板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当成组布置时,组内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8米;活动板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应选用岩棉等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芯材;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当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应设置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在第一时间有效控制初期火灾。

    (三)从管理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当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用火、用电和用气管理,所有电线应明敷并穿不燃管槽,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过负荷用电、以及生明火煮食、躺在床上吸烟、随处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


    (四)从宣传上下功夫,广泛提升消防意识。针对建筑工人流动快、缺乏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等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利用多媒体系统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以典型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为实例,举案说法,让他们在血的教训中深刻体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用火、用电的常识和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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