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质监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针对全省PVC型材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其抽样的产品符合抽查要求,合格率为百分之百。
此次抽查了宁波、嘉兴、湖州和台州等4地区企业的5批次PVC型材产品,包括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SF66US-I- B型号产品、海盐华帅特塑料有限公司ST88-01型号产品、宁波海螺塑料型材有限责任公司BR58NC型号、浙江百合花塑业有限公司TC80SGK3型号及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HST8001C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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