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火灾探测及消防 » 资讯 » 正文

湖北将建消防发言人制度 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7   来源:楚天金报   浏览次数:128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火灾猛于虎!在刚刚出炉的《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要求各地确立消防新闻发言人,且每季度要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

根据《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北省将对火灾隐患整改失职渎职追责。我省将制定出台《湖北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将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行政问责范畴。规划还要求,今年,全省各地要确定消防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动态。

据悉,“十二五”期间,全省新改扩建消防站71个。其中,新建水上、化工、电力、核电隧道(地铁)等专业消防站12个;规划建设公安消防搜救犬基地,武汉新港、武汉化工新城等专业消防站和空勤消防站,完成武汉水上消防站建设。根据规划,武汉水上消防站将配置1艘大吨位消防艇、1艘物质运输艇,配齐水上、水下及冰下个人防护装备。规划还要求,全省将购置地铁、隧道、城市轨道专勤消防车以及强臂破拆车、大功率排烟车等专勤消防车30台。

根据规划,我省还将与具备法定资质的火灾鉴定机构联合建立中南地区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物证鉴定工作。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