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北省将对火灾隐患整改失职渎职追责。我省将制定出台《湖北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将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行政问责范畴。规划还要求,今年,全省各地要确定消防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动态。
据悉,“十二五”期间,全省新改扩建消防站71个。其中,新建水上、化工、电力、核电隧道(地铁)等专业消防站12个;规划建设公安消防搜救犬基地,武汉新港、武汉化工新城等专业消防站和空勤消防站,完成武汉水上消防站建设。根据规划,武汉水上消防站将配置1艘大吨位消防艇、1艘物质运输艇,配齐水上、水下及冰下个人防护装备。规划还要求,全省将购置地铁、隧道、城市轨道专勤消防车以及强臂破拆车、大功率排烟车等专勤消防车30台。
根据规划,我省还将与具备法定资质的火灾鉴定机构联合建立中南地区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物证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