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今后5年中将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消防重点之一。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将建成城乡“10分钟”灭火救援圈,确保救援力量在十分钟内到达最偏远的灭火救援现场。
3月3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山东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应依托中心镇,加强区域性专职消防队建设,建成城乡“十分钟”灭火救援圈,确保救援力量在10分钟内到达最偏远的灭火救援现场;其他地区要按照乡镇自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多种模式,全部建成专(兼)职消防队。同时,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也要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商业区、旧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居民稠密区周边市政消火栓不足的,应当在今年年底前补建到位。
凡是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已形成欠账的,明年年底前必须补齐;县(市)驻地消防站保护范围超过7平方公里的,也要在明年年底前增建到位。
省政府办公厅提出,要推进城乡社区消防工作。9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达到“五个一”标准,即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