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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筑外保温防火等级新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9   来源:中国保温网   浏览次数:115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出台。目前全国也在积极制定相关地方性标准。新标准及政策的实施对墙体保温行业有明显影响,但需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提高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的成果。

据报道,自2009年9月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以来,墙体保温行业震动明显,这一规定使我国建 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整体提升了1个级别: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同时,增加了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强制性规定。

今年试行期满后,国家将出台正式规定。而北京、山东、上海、浙江、陕西等省市也在制定相关地方性标准。据了解,北京全国首套民用建筑外保温防火地方标准目 前正在进行审批当中,预计最快将于7—8月份出台。大批标准和规定的出台,会不会对保温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记者致电专业生产聚氨酯保温防水材料的美国SWD上海公司时,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我国生产聚氨酯保温节能产品的企业以中小型为主。这些企业生产聚氨酯保 温材料的原料除异氰酸酯是从大型企业如烟台万华等购买外,聚酯和聚醚大都从回收的废弃物中获得。因技术较低及成本最小等原因,国内目前能生产B1级防火聚 氨酯保温材料的企业数量较少。

开发商本着将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会在加大建筑建设的同时,会尽量减少购买因成本升高而售价较贵的较高防火等级保温材料,而国内能生产较高等级的聚氨酯保温材 料企业数量有限。若新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这仍然会给防火等级较低的聚氨酯保温产品带来市场。市场人员表示。

国家及地方施行新政策需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快聚氨酯保温材料企业的转型升级,真正达到提高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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