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应欧洲玻璃纤维生产商协会(The European Glass Fibre Producers Association (APFE))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短切玻璃纤维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191100、70191200、70191910和ex70193100。
申诉方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自原审调查期之后,欧盟成员国内企业的情况发生变化,现有反倾销措施不能再抵消国内产业遭受的损害,因此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短切玻璃纤维进行反倾销复审调查。
2009年1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短切玻璃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3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