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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广深新建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9   来源:中国绝热节能材料网    浏览次数:71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以及其他公益性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建设的增量成本纳入投资预算。广州、深圳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从明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25%,并逐年递增25个百分点;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上述项目不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并建设的,不得批准项目立项和节能评估文件,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

此外,《方案》还透露,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深圳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十二五”期末,广东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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