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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动人口达2.36亿 超7成人希望落户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1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64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称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36亿,每六人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目前流动人口平均年龄约28岁,超过一半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是80后。越来越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不仅为了打工挣钱,超7成人希望落户城市,在城市谋求发展,并融入这个城市。

流动方式

个体劳动力变家庭化迁移

调查显示,超六成的已婚新生代流动人口与全部核心家庭成员在流入地共同居住。

这些80后的年轻人,选择的流动方式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进入城市不仅是为了挣钱,对未来发展有更多新期待;流动方式由个体劳动力流动向家庭化迁移转变;流动形态由“钟摆式”向在城市稳定生活、稳定工作转变。超过六成的80后流动人口,最近3年没换过工作。

《报告》分析,家庭化迁移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更容易产生归属感,有利于增强其幸福感。《报告》建议,政府部门制定流动人口相关的政策要适应家庭化流动趋势,满足流动人口家庭而非个人的需求。

工资收入

4月平均收入3287.8元

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显示,今年4月就业流动人口的平均工资收入为3287.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流动人口主要就业于私营部门或从事个体经营,就业集中在制造业等五大行业。

制造业一直是吸纳流动人口就业最主要的行业,但近两年流动人口在制造业从业比例连续下降。2013年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制造业从业人员比例为33.3%,较2011年下降4.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比例出现上升趋势,2013年在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行业就业的比例分别为20.1%和11.3%,比2011年分别上升2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

婚育状况

已婚育龄妇女1/4“流动”

流动人口一直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弱势人群。国家卫生计生委推算,2012年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约6307万人,占全国已婚育龄妇女的近1/4。流动人口家庭上一年出生的孩子数量约占全国同期出生数量的1/3,已孕妇女选择在现居住地分娩的比例已接近70%。

王谦说,在孕产期保健、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方面,流动孕产妇和儿童是卫生计生部门应关注的重点人群。同时,新生代流动人口婚前同居、婚前怀孕、生殖健康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是挑战。

■ 焦点

流动人口不是“超生大军”

近年来,曾有大城市为控制人口增长,对流动人口的升学、就业、购房等,出台诸多限制政策。还有人认为,现在各地计划生育政策只限制本地城市户籍居民,流动人口可以随意“超生”,缺乏监管;而且,多生的孩子,还要占用城市的各种公共资源。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明确表示,流动人口家庭的生育率与总人口平均生育率相差无几,他们不是所谓的“超生大军”。

为什么大家感觉流动人口的生育率会高?王谦表示,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流动人口确实是从农村流动到城市来得多,农村的生育率原本就比城市要高一些;二是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比较严格,生育率比较低,于是这种反差愈发让人感觉外地人生得更多,特别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

王谦称,现在的流动人口绝不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电视小品中“超生游击队”的形象,“这个观念已经过了20多年了,我们对流动人口的印象应该有所改变了”,王谦说,我国流动人口早已不是简单的“农民工”概念,这个庞大的群体,越来越多元化,素质也越来越高,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率则明显下降。

■ 相关新闻

万余流动人口靠承诺居住地办准生证

全国启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承诺信息库

新京报讯 王谦介绍,今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启动了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承诺信息库,上月底全国通过承诺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流动人口,超过1万名。

去年,媒体集中反映的流动人口办证(“准生证”等)难的问题,如今是否得到解决?王谦昨天介绍,群众俗称的“准生证”,其实是生育服务登记,作用是帮助育龄夫妻以后在居住地享受生育保险、孕期保健等相关服务。政府通过登记,可以掌握服务对象的生育情况。

王谦说,去年11月,原国家计生委专门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核心内容一是流动人口可自由选择在居住地或户籍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任何一地计生部门要实行首接责任制,不能推诿;二是流动人口需要核实的婚育信息,由两地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核实,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三是如果因多次多地流动核实不了婚育信息,可以通过夫妻分别签署“承诺书”,计生部门为其办理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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