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关于保温墙材防火性能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针对今年10月即将开始执行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建波在6月28日召开的2013建筑新理念、新技术宣讲会上对其中的一些条款提出质疑。
“其实,材料自身是没问题的,关键要用对、用好。”李建波表示,工地现场管理混乱,不合格不合规产品上墙监管不力,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因素,不能一出问题,就把板子打到材料身上,制定政策提高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亡羊补牢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
燃烧性能≠防火安全性
如今,在公安部消防局去年取消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俗称“65号文”)之后, 针对外墙保温材料的政策又重新回到了公安部与住建部2009年共同发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文,俗 称“46号文”)时代:“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但这个‘46号文’的具体条款是有问题的,其规定住宅建筑使用 A级、B1级外保温材料时不用设置隔离带”。李建波称,“但B1级材料不设隔离带安全吗?这应视材料而定”。
李建波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所、公安部天津消防所三大权威机构进行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结果,来证明自己的质疑和推论。
试验结果显示,10公分厚、氧指数达到30、燃烧等级B1级的EPS薄抹灰系统一烧到底,没有通过试验,B1级的XPS也是如此。而无论是B1级的EPS还是B2级的EPS,保温系统增加了岩棉隔离带,都通过了燃烧试验,XPS也是如此。
另外,50公分厚、氧指数达到28、燃烧等级B1级的聚氨酯薄抹灰系统在没有隔离带的情况下通过了燃烧试验。除此之外,60公分厚、氧指数达到26、燃烧等级B2级的聚氨酯薄抹灰系统在没有隔离带的情况下也通过了燃烧试验。
为什么相同燃烧等级的不同材料,其在系统模型火中的表现差异如此巨大?李建波解释,硬泡聚氨酯属于热固性保温材料,遇火燃烧时,其表面形成碳化层,碳化层能够阻止火焰蔓延。而EPS和XPS属于热塑性材料,遇火时会熔化、滴落,而这些滴落物同样也能够燃烧。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研究员季广其也指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不是同一个概念,应强调系统整体构造的防火安全。
其实,欧洲对外墙外保温材料本身燃烧性能等级只是基本要求,更加注重最终产品使用状态的安全性,即系统防火安全性。英国和德国都是通过模型火试验判断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阻燃性。
氧指数指标不尽科学
此外,李建波认为即将实施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对墙面保温泡沫材料氧指数的规定,不分具体材料采用同一指标的要求不合理。
氧指数值与可燃性在一定范围之间成反比关系。据此标准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主任赵成刚介绍,该标准在送审公安部时,B1级氧指数值为大于等于28,之后公安部提出了大于等于30的意见。
“欧盟这方面的规定是28,并且没有纳入强制指标。”李建波称。
一位业内人士称,这可能会导致出现一个怪现象,大家公认品质好的一些国外产品,它们从国外拿来配方直接生产的话,可能会因为氧指数达不到中国规范的要求而被挤出B1级材料市场。而国内能生产类似合格产品的企业又不多,最终是假货、劣质货横行。
李建波指出,氧指数对于测试材料防火性很方便,但是并不具有普适性,不应纳入强制性条款中,可以作为附录来提醒大家。
季广其也认为,热固性材料在要求氧指数大于等于30时,达到B1级有一定的难度,虽也能达到但成本上升很多。而外墙外保温系统对热固性材料的要求不只是防火性能,建议热固性材料以B2级为基本要求,以期达到最佳性价比。
其实,在同等燃烧等级的热固性材料与热塑性材料区别对待上,地方政策已经走在了前边。
北京市去年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就明文规定外保温工程“应采用燃烧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以及燃烧性能为符合A级的热固性保温材料”。据了解,很多聚氨酯与酚醛单位就参与了北京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另外,新疆在2012年就下文要求,“住宅建筑高度小于100米时,当采用热塑性B1级材料时,每3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其他民用建筑住宅部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采用A级或B1级的热固性保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