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如何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使消防工作有机地融入新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是摆在公安消防部门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社区消防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城镇居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各类火灾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多,私人财富的大量增加,成千上万的家庭进行了房屋装修,并购置了许多家用电器,火灾荷载和火灾危险性大增加,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惨重;二是人们的消防意识并没有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在考虑房屋装修、改造,购置电器时忽视了消防安全问题,由此带来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三是由于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导致对安全工作不闻不问,不懂简单的防火、灭火常识,不会操作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也只好望而兴叹,等待的是惨痛教训;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多,火灾隐患突出。有的社区属老城区,平面布局混乱,防火间距达不到要求,房屋简陋,木结构房屋多,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部份住房拥挤,楼道狭窄且堆放大量杂物,用火用电极不规范,甚至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尤其突出,火灾隐患突出。有的社区无消防车通道,或者通道被占用、被堵塞,且整改困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造成火烧连营,后患无穷。有的社区厂矿企业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多,消防配套设施薄弱,火灾危险性大。集厂房、仓库、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厂房依然在社区内普遍存在,缺乏火灾防范意识的外来人员租用社区房屋也导致了火灾隐患增多。加之社区面广情况复杂,社区居民想方设法钻空子,导致有的场所失控漏管,甚至连公众聚集场所也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核、验收和开业前的检查,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留下。
(二)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当前社区居民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消防安全知识的问题。随着社区生活条件的改善,社区居民家中电器增多,用火用电增多,一些大功率电器也进入广大居民家庭,增多了致灾因素。而相当比例的社区居民仍有“省一点是一点”的节约思想,电器线路拼凑使用现象突出,电线乱拉乱接,没有套管保护,甚至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有的居民违章操作使用电器、液化石油气;有的居民家中可燃易燃物品随意堆放,小孩玩火、报复纵火、精神病患者放火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从城市社区企业自身看也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由于部分企业对消防不重视,普遍存在重效益轻消防现象。个体集体企业宁可用钱多进点货,也不愿花“冤枉钱”用在消防上。缺少基本的灭火设施,有的连一只灭火器都没有。有的企业有灭火器材,但由于缺乏维护保养,不是锈蚀,就是打不开或无法使用;有的企业大规模的厂房却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二是社区企业大都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整体布局不合理。用火动火混乱,有的缺乏基本的防火要求,有的个体私营企业采用“作坊式”加工,操作混乱,有的个体业完全是家庭作业,生产、生活、仓库区共存,形成典型的“三合一”企业。三是城市社区企业基本上无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部分工艺品加工、医药化工企业匆匆上马,缺少专业消防管理人员,部分企业职工不懂工艺,安全管理混乱,生产中违章操作现象严重;四是部分企业无消防通道。有的企业为了防盗,把门窗焊死,只留一个大门,有时还“铁将军”把守,通道被占用、堵塞。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较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五是职工不会报警、报警晚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企业职工根本不知道火灾扑救的基本常识,严重延误了扑救时机,常常是小火酿成大灾。
(三)社区居民对社区这一新事物在认识上还有偏差,工作开展的普及性和积极性还较低。我国的社区建设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200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从而使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社区产生后,全国各地纷纷进行大胆尝试和探索,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个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借鉴,有的社区在组建初期对社区耿耿于怀,认识高低参差不齐,认识上还存在很大偏差,工作开展的普及性和积极性还较低,这主要是人们几十年以来的世俗观念和墨守成规的思想所导致的。由于认识止的差异,就形成了有的社区建设得快、建设得好,有的社区建设则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四)经费不足,制约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社区建设经费投入,也只有靠社区内的人们来共同筹集。但是,由于社区建设处于发展初期,社区内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沉浸在过去的“靠政府、吃财政”上,一时不能得以转变,从思想意识上就不能保证经费的投入到位;同时,社区的人由过去的“单位人”变成现在的“社会人”,一时难于跳出圈套和束缚,不会自觉服务社会。此外,由于人们还没有达到高水平的小康,没有过上繁荣富强、殷实的小康生活,因此还没有太多的经费投入到社区的全面建设之中,而制约着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社区消防组织组建相对较晚,在工作方式、联动机制方面缺乏实战磨合。一是社区消防组织组建较晚,社区消防管理组织不健全。“社区”这一新生事物还没有统一的模式,社区消防无主管机关,无人员负责,无办公环境,成为了城市消防工作的盲区。大部分社区的防火工作仍然由辖区消防部门具体负责宣传、监督、培训工作,由于受财力、人员、装备等因素的制约,从而导致消防工作在社区很难落实到位,出现无人管理、无人组织的混乱局面。二是社区宣传、培训工作得不到全面普及,无法形成舆论氛围。许多刚组建社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还是停留在原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仅仅依靠消防部门临时上门授课,不能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城市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即使通过简短的培训,相关知识也掌握得不扎实,走马观花,不能领会和掌握基本的防火常识,遇到问题无法应对。三是新组建的社区组织对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明显认识,还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消防工作依赖性思想严重,始终束缚着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四是社区建立的组织还不稳定、不完善,一人身兼多职现象突出,但由于素质水平不高,导致管理能力偏低,缺乏创造性,工作停止不前。在社区消防建设上,虽然组织健全,但形同虚设,不管事情,一旦发生事情,领导没有号召力,无法联动,平时缺乏联合实战演练,未建立联动机制,缺乏实战磨合。
二、当前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的主要对策针对当前城市居民社区火灾形势严峻、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困难、问题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现状,以及城市社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趋势,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立足城市社区实际,加强消防组织领导。消防工作是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立足城市社区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社区整体发展规划中。一是要提高社区消防工作责任主体意识,强化社区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
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各级政府,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切实把社区消防工作摆到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采取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要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义务消防队”三级巡防网络建设。一级是在街道办事处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辖区单位参加的消防安全会议,安排布置消防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等项工作,指导社区消防组织开展消防服务活动,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建设经费和宣传阵地建设、消防器材配备、疏通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二级是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居委会主任负责制,成员由社区民警、社区各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管理,对公共消防设施、楼院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居民楼道可燃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对居民电器设备、炉灶的安装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提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孤、寡、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集社区所属单位的相关人员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布置社区消防工作措施。三级是社区成立义务消防队。其职能是负责社区内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维护火灾事故现场,负责本单位、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巡查,监督《居民防火公约》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值班巡逻和及时处理初起火灾扑救工作;组织社区各单位、居民小区内的中老年人成立社区志愿者消防巡逻队;组织社区义务消防员、治安联防队员等每天24小时巡逻值班。经过发展和建设,基本形成社区消防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社区全面管理,消防依法监督,单位安全自负,群众全面参与”的发展模式。三是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进行统一考评。社区居委会可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与综合治理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核、同总结评比,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对辖区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对消防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或管理不善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是搞好社区消防建设的前提。各级政府要将宣传教育、培训和发动群众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将其贯穿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全过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加大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力度。一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积极调动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积极性。为调动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社区居民消防意识。二是加强媒体、广告的舆论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以在人群流动密集的场所,制作通俗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画廊,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消防宣传黑板报、消防教育展板,形象、生动地向社区居民介绍消防知识;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发动社区居民学习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消防警示牌和《居民防火公约》牌,提醒社区居民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开展系统性和经常性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达到“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效果。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以在社区建立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设置消防法律法规图解、重特大火灾案例图片、家庭防火常识图片、火场逃生自救图片、常见家庭火灾发生的实物模拟等设施,每月定期向社区居民开放,并聘请讲解员进行义务讲解。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进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落实社区消防各项规章制度,是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从完善和落实制度入手,有力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为加强对社区消防建设的领导,应成立社区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和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消防联络员制度、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定期检查巡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和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将工作开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制作辖区消防基本情况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示意图,对辖区所有单位、居民楼和居民家庭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实现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多渠道筹集消防资金。社区消防建设就是要依靠社区力量,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维护消防安全,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社区居民贫富不均,差异迥然,社区消防建设经费应该立足于社区,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办事处解决一点、社区自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一点”的五个一点的办法,按照“有钱出钱、有人出人、有器材出器材、有房子出房子”的工作思路,积极筹集资金,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必须的消防器材。
(四)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消防业务指导。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公安消防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行业优势,各街道办事处可以聘请消防干警作为“社区消防助理员”,参与办事处防火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和指导社区做好消防工作,帮助解决社区在消防建设中的业务困难问题,保证违章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和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效果,保障社区消防建设的健康发展。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要加强对各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首先对各社区每季度抽查一次,听取各社区消防工作情况介绍,对一些技术性强,难于解决的原则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其次要抓好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五)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联防互动机制。针对社区经费短缺、装备建设投入不足的现状,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专(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建立消防联防互动的防控机制。一是巩固和发展企、事业和地方专职消防队伍。随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的深化,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消防队伍被精简、撤并、削弱。要采取形式、依法促使巩固和建立企、事业单位的消防队伍,可建立集消防、保安、联防等职能为一体的多功能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二是可以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要充分发挥社区各级组织的作用,挑选青壮年组成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平时各自生产劳动、有火情时“闻火而动”,提高社区防火自救能力,实现人力资源共享,一岗多职,既节省经费投入,又能提高当地消防自防自救的能力。三是要积极组建志愿者消防巡查员队。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鼓励社区居民踊跃参与消防巡查活动,随时为社区服务,在确保社区安全的情况下,还可以举报隐患,制止、消除隐患,这支队伍可以是流动的,年龄不分大小,无男女之分。只要是对社区消防建设有益的,我们就可以吸收进来,充实这支队伍。同时,可以探索其它消防组织,服务社区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