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环保厅以甘环审发〔2013〕74号文件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至此,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研报告审批所需各项前置性文件均已齐备。
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正线长约26.798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设20座车站、2个变电站、1个控制中心、1个停车场及1个综合基地,列车设计最高运行速度80km/h,估算环保投资12920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批复认为,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符合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线网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经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批复要求,工程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改善和保护环境。在工程设计方面,选用低噪声风机和车辆,合理选择风亭位置及风口方向,优化变电所布局,做好屏蔽防护。在工程施工期间,重点加强施工期噪声及振动环境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废弃渣(土)及建筑垃圾处理,环保拆迁户安置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妥善解决油污干管问题。在运营期间,严格落实振动、噪声防治措施,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同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