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蓬勃兴起,给提高城市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因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以及当前我国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滞后于城市发展和火灾事故频发的现状,也给城市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火灾防控形势日益严峻,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加大。笔者结合多年在消防监督执法岗位上的实践和调研思考,在此就目前制约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瓶颈性问题谈一下个人看法并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制约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根本问题
(一)“四大风险”是制约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必须面对的客观环境。“四大风险”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的量多、面广、火灾危险性大。一般来说,人员密集场所都具有人员集中、可燃易燃物品多、用火用电量大的特点,火灾危险性极大。就目前全社会火灾发生的总体状况来看,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尤为多发,已成为火灾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高层及地下建筑的不断出现。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地下建筑不断增加,超高层建筑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增多,不但增加了火灾扑救难度,而且增加了火灾防控难度。三是大量棚户区的客观存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原本处于远郊的化工企业被逐渐发展的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包围,城市规划没有预见到对消防安全的相应防范,由于受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棚户区”改造不可能一步到位。四是一些大型化工企业的不断兴起。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例,不但像贵州宜化化工、金宏化工等大小类型的化工企业星罗棋布,而且加油加气站随处可见,这些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场所),就如一颗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置于城市之中,严重威胁着城市安全,一旦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很可能给城市带来毁灭性灾难,这类场所如果设在人口密集的城区,或处于城市上游、上风方向将严重威胁城市和百姓的安全。
(二)“五大瓶颈”是制约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内在因素。“五大瓶颈”一是部分建筑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后天只重视城市规模扩展,无视安全防护,城市规划不到位及城市规划超前性不够等因素影响,先发展后治理的观念在城市建设中普遍存在,有的政府和部门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看作非生产性和福利性建设,视为可有可无。这种只顾眼前不思长远、只讲发展不求安全的观念,不但造成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旧帐未还又欠新帐的局面,而且给城市自身健康发展埋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同时由于地方政府为鼓励经济发展,在没有土地指标的情况下采取租地等措施发展企业,工程项目不能依法立项,有很多企业在实施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和建筑内装修改造工程不能依法申报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因而造成建筑火灾隐患比较突出的严重后果。二是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近年来,严峻的火灾形势,使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消防工作,加大了经费的投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但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部分城区建设规划不科学,甚至浮视城市消防规划,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消防车通行受阻,有的建筑耐火等级低,毗邻相连,无消防水源,易出现火烧连营的惨剧;有些居民区及企业布局不符合消防规范,随意改建、扩建,甚至乱搭乱建,出现防火间距减小,消防通道阻塞,消防设施不到位,增加了消防隐患。三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虽明确但责任落实不到位。如部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没有消防安全意识,只顾生产、不顾消防安全,在企业内见不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痕迹,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说起来重视消防安全,但认识模糊、知识缺乏,没有清晰的安全理念,因此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有所了解,但存在冒险和饶幸心理,对具体消防安全工作持应付态度、过关思想,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认为比较重视,有自己的安全观念,但在处理消防安全问题时有凭经验、凭想象的情况,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意识不强。四是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完整的消防法律体系迅速建立,几十种涉及行政、技术消防法规法令及技术规范在短短几年内相继颁布施行,新产品、新技术大量应用在消防监督领域。消防监督员还来不及将其素质提高到适应工作需要的水平就必须面对新形式下的消防监督工作,对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不适应和漏洞就明显地表现出来。同时消防监督人员少工作量大,整体执法素质不高,公安派出所消防消防监督工作成效不明显。五是承载火灾风险的机制不健全。有的城市目前还没有通过建立居民和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确立社会、政府和保险机构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没有改变目前房屋倒损补偿过分依赖政府财政的局面,普遍存在火灾损失补偿资金不足,受灾群众的恢复重建得不到及时有效补偿的状况。
二、制约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原因探析
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的火灾防控工作的许多观念、制度、手段与方式也相应有一个较大的转变过程,即由政府及国家专职部门大包大揽地监督管理、社会各单位被动接受的模式,逐步向政府引导、国家专职部门依法监督、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各单位自我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模式过渡。实践表明,在城市火灾防控工作新模式的建立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制约社会火灾防控工作的新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城市的整体火灾防控工作,综上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我国火灾防控机制的雏形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及国家消防行政部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管理,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形成了“审批型消防”、“命令型消防”、“全能型消防”的模式。消防机构对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事务几乎是大包大揽,对社会各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基本是借助行政组织功能,依靠“红头文件”等行政命令手段布置消防工作,落实目标责任,模式僵化。而社会各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处于被动状态,习惯于按照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缺乏自主意识,产生了角色错位。“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形成的这些模式和特征,很难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甚至可能成为体制和机制障碍,最终成为消防工作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绊脚石”。
(二)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格局与火灾防控工作原则不相适应
我国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单位、群众四类责任主体。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关责任主体消防管理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积极性不高,在工作落实上,存在着有部署无落实的现象,会议文件多,贯彻落实少,指示批示多,措施行动少,消防安全有责任难落实,一些单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一家职责,对共同配合做好社会化消防工作态度消极。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消防安全议事机制,如消防联席会议,但有的成员单位领导既不参加会议,也不落实工作部署,联动机制流于形式,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现象较为普遍,社会的火灾防控工作还不能形成有效合力,整体推动较为缓慢。
(三)消防警力缺乏与火灾防控工作需求不相适应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现役消防警力持续增长,但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与日常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制约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
就黔西南州消防部队来说,基层大队普遍只有3至4人,现役消防警力捉襟见肘。此外,非现役的文职雇员、合同制消防员保障体系仍不健全,现有警力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消防监督工作疲于应付,力不从心,势必影响全社会火灾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消防执法服务水平与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近年来,消防部门作为消防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在转变执法观念、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执法质量上下了一些功夫。但是,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思想不端正,情绪执法、人情执法、利益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思想守旧,不求进取,便民服务措施的具体执行不落实,推动工作创新的氛围还不够浓,仍习惯延用一些老办法、老传统办事,思想意识和能力素质还与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城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措施和对策
(一)要注重全局策略。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各行各业、关乎千家万户,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必须紧密依靠党委政府,依托体制机制,注重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形成制度健全、多方参与、综合施策和责任追究的格局。消防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领导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和从体制、源头破解消防工作难题提供研判分析和辅助决策便利。要依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搭建高位协调平台,通过细化工作方案,明晰职能任务,严格追究责任,推动各部门工作职责得到充分履行。
(二)要注重源头治理。消防工作,预防为主。因此,火灾防控工作一定要提前规划、提前进行,关口前移,坚持防患于未然。消防部门要立足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对辖区火灾形势、社会单位分布、消防基础设施以及人们的重视程度开展调研和评估,为政府出台政策措施、进行规划设计提供第一手资料,提请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状考核,将火灾防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以及公众消防意识列为考核重点。同时,消防部门要在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警消防”机制的推手,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警力,主动出击,形成合力,落实好各自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把火灾隐患、消防事故苗头消除至最低程度。
(三)要注重夯实基础。一要依靠地方重视。消防工作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要多请示汇报,要多沟通交流,要多请进门来,使地方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加强消防工作的紧迫性,确保政策支撑、经费保障、部门支持、单位配合等方面得到落实。二要广泛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任何一项社会工程都离不开人民大众的拥护和支持,社会化是消防工作的必然趋势,必须紧密团结和依靠群众。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街道办、社区、村委会以及各种民间团体机构的力量,全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三要形成浓厚氛围。消防部门要整合资源,发动各种力量,遵循循序渐进,通过监督执法、警民共建、上门服务、广泛宣传、参与地方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等提高消防影响力,树立消防良好形象,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支持消防”的社会氛围。
(四)要注重监管队伍建设。一要加强消防监督干部队伍建设。要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善于创新、敢想敢干的监督干部队伍,针对实际困难、管理难题拿得出办法,敢于碰硬,善于求变;监督执法依法依规,文明理性,一丝不苟,具备专业性、高效率和科学化。二要加强多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提请政府支持,整合地方资源,通过制定政策、经费保障、多渠道筹资、完善奖励抚恤机制等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民警、村消防负责人等队伍的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技能素质,确保多形式消防队伍稳定、专业、高效,能够辅助公安消防队做好各项工作。
总之,要加强城市火灾防控工作,提高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就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强化服务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新形势下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以成熟、稳定、科学的机制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规范、高效,不断夯实城乡抗御火灾的基础,切实加强乡镇、村的防火规划和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管工作,深化“网格化”、“户籍化”和“三提示”工作,不断补强城市消防安全的“短板”,在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不断提升城市抗御火灾的水平,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人员、装备实力,有效缓解城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困难。紧盯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持续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棚户区”、“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的治理,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实行重点帮扶上下功夫。善于抓住消防工作的主要矛盾,咬定城市重点单位和场所,紧盯消防重大危险源,研究解决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消防宣传公益化社会化、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现实课题,以城市的火灾形势稳定维护整个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大局。只有充分认识制约城市火灾防控工作的瓶颈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才能不断提升城市火灾防控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