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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拟要求百米高楼用不燃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20   来源:全球塑胶网   浏览次数:168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为保证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即将出台的《民用建筑外保温防火设计规程》拟规定,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部外墙外保温材料须采用A级保温材料,即不燃材料。

据悉,北京市首部规范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地方标准已经拟定并征求社会意见。按照该标准,今后北京市建筑高度在百米以上的高楼,外墙保温材料必须使用A类阻燃材料,确保安全。

为保证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即将出台的《民用建筑外保温防火设计规程》拟规定,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部外墙外保温材料须采用A级保温材料,即不燃材料。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建筑工地所用的彩钢板夹层多为聚苯乙烯等易燃材料,加上彩钢板特殊的结构,水和灭火剂只能喷到彩钢板外面的钢板上,加大了灭火难度。此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燃烧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浓烟。

据了解,芯材主要包括聚苯乙烯、聚氨酯、岩棉三种。岩棉芯材的彩钢板在防火性能上比聚苯乙烯彩钢板更好,可是由于价格低,聚苯乙烯彩钢板的销量远高于岩棉彩钢板。

对低层建筑,标准则分类进行了规范。超过24米的幕墙建筑,全部外保温层须使用A级保温材料。但出于成本考虑,建筑高度低于24米的住宅和办公楼,则可使用热塑性保温材料,这种保温材料遇火收缩、融化,有熔融滴落产生。但采用这种材料的须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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