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座玻璃幕墙的使用是1981年流花交易会南侧的玻璃幕墙,已有超过30年历史,但其安全监管一直没有明确的主管单位。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和城市建设维护有关事项》,明确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建筑玻璃幕墙及外墙饰面维护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市国土房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职能积极配合,玻璃幕墙安全问题有了“管家”。
上月,狂风暴雨突袭广州,暨南大学一栋教学楼三层的玻璃窗被吹飞,引发公众对玻璃幕墙问题的强烈关注。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市建委主任侯永铨表示,建委与暨大一起对暨大玻璃幕墙脱落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并把施工单位一起请来,研究发现主要是设计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下一步要求暨大和施工单位对类似的玻璃幕墙进行检查。
侯永铨说,未来将加强对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管。首先,对全市玻璃幕墙建筑进行普查,掌握真正的数量;其次,将在国土、质检配合下,制定有关幕墙管理的办法和规定;第三,要强化监督,新建的玻璃幕墙建筑,通过竣工验收进行全面掌握,建立数据库,将来更好加强管理;第四,强化业主的管理责任,竣工验收后,一年内要进行检修,5年后再检查;第五,加强行业自律,施工、设计和监管单位共同努力,加强管理。
“房中房”整治
改由房管局负责
对于市民广泛关注的“房中房”整治问题,《广州市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和城市建设维护有关事项》明确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此前这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侯永铨说,广州市“三定”方案规定房管部门对房屋安全有监管责任;房管局下辖的房屋安全管理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对房屋物业进行管理,对私改“房中房”有执法资源;建设部规定各地房管部门对私自拆房、改阳台、改厨房等进行监管。因此,移交在法规、执法上都有利。
对于目前广州“房中房”问题的现状和查处情况,侯永铨未明确答复,他表示这两年对有群众投诉的都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