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之后,社会各界对高层住宅高度重视。此事件带来的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各地消防条例的修订,对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作出详细规定,填补此前的法律空白。
2011年1月16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消防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新建高层住宅应当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违反规定的单位有可能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
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做出的规定,新建高层住宅应当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应当每个房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由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前设置。
上海大火发生时,一些业内人士就质疑,该栋大楼的火灾报警系统是否发挥作用。但是由于该大楼是老旧楼,缺少完善的消防系统。因而火灾发生后,试想,如果该大楼安装了火灾报警器,大火刚刚发生时就启动报警,那么,伤亡人数将会大大减少。
《山东省消防条例》将新建高层住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列入了法规,这不仅是应对高层住宅火灾的重要措施,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同时,这项法规的执行,将会带来火灾探测报警市场新的发展。但是,这仅仅是对新建高层住宅提出的要求,随着法规的推行,应该强制所有的高层住宅都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这才能让更多的高层住宅居民获得更多安全保障。
一项新法规的实施,往往带动产品市场的发展,《山东省消防条例》的修订无疑会影响到消防市场的发展,而这一次的修订一定会带来火灾探测报警市场的新突破。法规是好的,我们希望社会各界都能高度重视高层住宅消防安全,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如此,才能真正实现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