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家专栏 » 消防 » 正文

消防EPS应急电源主要设计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7   浏览次数:110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EPS是EmergencyPowerSupply的英文缩写,中文名:应急电源装置。EPS是一种以弱电控制强电变换的备用交流电源装置,属于电力电子类的电源设备。EPS主要配用于消防行业的电气设备,主要作应急电源在市电停电以后的备用电源。使用范围主要在建筑工程,消防系统民用等领域使用。

    消防EPS应急电源主要设计要求

    1、EPS的额定逆变功率应不小于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及设备或成组电动机及设备可能的同时启动的功率,对于直流输出、现场逆变的EPS,应考虑逆变母线压降。

    2、EPS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容量应保证负荷稳定工作后,应急工作时间的要求。

    3、消防专用EPS应急电源可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为系统或系统内的设备及相关设施(场所)供电,为消防设备供电的EPS不能同时为应急照明供电。

    4、EPS应急电源为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小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小于120kW的消防设备供电时,应采用以下方式:

    (1)、交流输出的EPS应急电源,一台EPS应急电源可为一台设备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设备供电;

    (2)直流输出、现场逆变的EPS应急电源,可以树干式或放射式配带多逆变/变频分机方式为一台设备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设备供电。

    5、为单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供电的EPS不应同时为其他负载供电。

    6、有电梯负荷时,按最不利的全负荷同时启动冲击下情况下,EPS逆变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无电梯负荷时,EPS应急电源的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