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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防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次数:89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一、前言随着我国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全国各地在建工程量急剧上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数量也呈增多趋势。其中,影响最大的是2009年2月9日晚20时15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火灾和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火灾。这两起火灾,损失惨重,人员伤亡巨大,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相继出台了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2011年8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把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从管理层面上升到了技术规范的高度。下面我从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入手,谈谈如何做好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火灾隐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概括地说,它有“四多”,即临建设施多,临时员工多,易燃、可燃材料多,动火作业多。
 
    1、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包括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临时用房是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临时设施是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注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这部分设施因为只是临时使用,在建设工程竣工后都要拆除,所以往往是无规划、无设计地建,哪里方便、哪里有空地就在哪里建,怎样快速就怎样建,其结果就是建得杂乱、建得简易,材质也低廉,根本就谈不上施工区与生活区、动火作业区与易燃、可燃物区,更谈不上防火间距和耐火等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并且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降低人工费用,除了部份项目经理、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对固定外,一般的建筑工人都是在施工当地临时招用的,这部分员工长期在各工地打工,流动性很大,管理上也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往往是开工就上工,既未经过岗前技能培训更未经过消防安全的专门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极其淡薄。这部份员工且不说扑救火灾和自救逃生,就连其自身岗位基本的防火知识都极其缺乏。
 
    3、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施工现场因其各个工段使用的材料不同,存有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如竹(木)模板及架料,木材、油漆及其稀释剂、B2、B3级装修材料、保温、防水材料,树脂类防腐材料,焊接或气割用的氢气、乙炔等,这些材料的存在,使施工现场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同时,为了使用方便,这类材料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往往缺乏有效的管理。这样的状况就导致一旦出现险情,极易蔓延成灾。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露天作业多、立体交叉作业多、违章作业也多。如焊接、气割、金属切割、生活用火等使施工现场具备了燃烧产生的另一个必备条件:火源。同时,这类作业作为特殊工种,其作业人员应持培训合格证上岗,但作业现场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无证上岗、无防护措施动火、动火作业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可燃材料堆场等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却屡见不鲜。大量的火源加之不当的管理,极大地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
 
    三、防范措施经调查发现,施工现场火灾主要是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并且对初起火灾扑救不及时造成的。因此,施工现场的防火应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和扑灭初起火灾”等关键环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自、立足自救”的原则,制订并采取“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有效”的防火措施。
 
    1、总平面布局上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往往受现场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科学布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占地面积少,场内材料及构件二次运输少、施工生产及生活相互干扰少、临时用房及设施建造费用少、并满足施工、防火、节能、环保、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等需求”的基本原则进行。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应相对独立设置,确因地形条件限制的,各区域应相对集中,并在各区域间设置高于较低建筑屋面的室外独立防火墙进行分隔;二是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确因条件受限的,可按防火间距不足时应采取的措施进行补救,或者将部份火灾危险性大的临建设施另选场地设置;三是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可利用施工现场周边的道路和施工现场内分区间的间距,并应设置成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回车场地。高层在建工程和大型建筑及建筑群尚应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部份工地因受场地限制而无法于在建工程周边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最迟也应在其基础工程、地下结构工程的土方回填完毕后,在其装饰施工阶段前形成。
 
    2、建筑防火要符合规范要求。分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临时用房防火要做到:一是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要符合要求,尽量采用A级建材,施工工地大量采用的金属夹芯板的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也应为A级;二是层数、面积和防火间距等要符合要求;三是疏散条件要符合要求,如疏散楼梯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在建工程防火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其宽度、坡度、护手栏杆高度、疏散指示标识、照明设施均应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外脚手架、支模架应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三是作业场地要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作业层在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3、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要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最常用和有效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设施。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施工进度相适应,如:灭火器要设置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并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同时其最低配置标准要符合要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设置,可采用市政供水,随楼层进度设置好固定的室内消火栓,也可用水池加水泵(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的消防配电线路)的方式,不论何种方式都必须满足:一是供水源要可靠,二是供水量要足够,三是配齐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并置于每层楼梯处;应急照明主要是电源和灯具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火灾状况下坚持工作场所的供电和照度要求。
 
    4、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志愿消防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管理责任;二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三是开展施工人员进场前和施工期间定期及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在于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我防护的能力。
 
四是定期组织各工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六是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对比较繁杂,但归根到底还是在防火和灭火上下功夫,上述各项工作归结起来就是防火工作要确保燃烧的三要素相互不发生作用,灭火工作要确保把火灾控制在初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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