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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我国木地板发起双反复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4   来源:九正建材网 [微博]   浏览次数:68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商务部对外发出预警提示,2013年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对我木地板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年度复审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5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11年4月6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据悉,近两年来,美国针对中国的多层木地板已经发起多次双反调查。业内人士分析,多层木地板作为一个新品种,既不属于实木地板的品类,也不属于强化地板的品类,因此在出口上一直被归入“胶合板”处理,这也是许多国家的惯例。与其他地板相比,胶合板的出口税率相对低点,这正是美国发起反倾销的一个缘由。

“双反缘由”

2010年期间,随着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许多国家经济在逐渐复苏,我国木地板如实木复合地板与强化地板出口,也随之有明显增长,而在此时,美国为垄断本市场,设置种种贸易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等障碍来减缓中国木地板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提起的“双反”起诉材料中的5个补贴类型分别是生产型企业税减免、生产型企业地方税减免、特定区域外商投资企业税减免、进口设备增值税和关税减免以及电价补贴。有关专家介绍,由于中国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一些地板企业作为当地支柱性产业,确实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目前实木复合地板的出口退税是5%。

此外,2010年的人民币汇率也成为美国“双反”调查的依据之一,因为美国企业第一次在“双反”诉讼中把“人民币汇率低估”列入补贴类型。在结束的G20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上,曾达成避免打“汇率战”的共识,但从美国对中国地板业提起的调查来看,汇率问题仍成为了实体贸易摩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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