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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企业深挖“内需动力” 试点中稳步推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9   来源:国际商报   浏览次数:613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基本建设进入一个蓬勃向上的时期,内需空前扩大,也为家具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加入WTO将吸引大量海外资金流入,为众多的中小型家具企业带来合资、合作的机会,借助外力来提升家具企业的营销策划、品质管理、产品包装和企业生产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因此,可以预计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的增长潜力巨大。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本土市场的强势增长和全球经济的复苏,内需、外需加起来的总量是相当可观。

试点中稳步推进

10月12日,市商务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5家家具销售企业。居然之家、集美、红星美凯龙、城外诚、蓝景丽家5家家居卖场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的定点供应商。

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实施期限为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试点实施期以新家具销售合同的签定日期为准。有专家表示,此次开展为期1个月的家具以旧换新试点,主要是为了检验评估家具以旧换新的流程设计和实施效果,为今后是否推广实施提供实践基础。

试点期间,个人消费者在试点的家具销售企业购买4类新家具并交送旧家具的,可以享受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据悉,试点结束后,将安排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用于新家具送货,旧家具交送、购买人领取补贴。

事实上,家具以旧换新,不但方便居民处置旧家具,拉动新家具消费,而且有利于推动建立废旧家具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具销售企业的业态升级和管理升级。但家具产品多种多样,以旧换新涉及销售、回收、拆解、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多个环节,实施难度较大。

不少业界人士认为,为了让以旧换新实现更大的促消费功效,该政策在回收环节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目前,得到再生资源回收资格的企业有两家,家具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为一家。但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试点的共有16个销售点。回收量可能会让3个回收处理企业“吃不消”。

本报记者发现,在公开招标中,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1家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投标,未达到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变更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了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1家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

与此同时,该政策还未企业自身的回收系统有机融合。商家大多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旧家具回收系统。但根据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规定,为避免企业在回收过程中对旧家具回收处理不当,家具销售企业最终都要与指定回收企业对接。要想实现“无缝”对接,双方仍需进一步磨合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基本建设进入一个蓬勃向上的时期,内需空前扩大,也为家具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加入WTO将吸引大量海外资金流入,为众多的中小型家具企业带来合资、合作的机会,借助外力来提升家具企业的营销策划、品质管理、产品包装和企业生产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因此,可以预计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的增长潜力巨大。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本土市场的强势增长和全球经济的复苏,内需、外需加起来的总量是相当可观。

试点中稳步推进

10月12日,市商务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5家家具销售企业。居然之家、集美、红星美凯龙、城外诚、蓝景丽家5家家居卖场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的定点供应商。

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实施期限为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试点实施期以新家具销售合同的签定日期为准。有专家表示,此次开展为期1个月的家具以旧换新试点,主要是为了检验评估家具以旧换新的流程设计和实施效果,为今后是否推广实施提供实践基础。

试点期间,个人消费者在试点的家具销售企业购买4类新家具并交送旧家具的,可以享受新家具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单件家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据悉,试点结束后,将安排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用于新家具送货,旧家具交送、购买人领取补贴。

事实上,家具以旧换新,不但方便居民处置旧家具,拉动新家具消费,而且有利于推动建立废旧家具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具销售企业的业态升级和管理升级。但家具产品多种多样,以旧换新涉及销售、回收、拆解、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多个环节,实施难度较大。

不少业界人士认为,为了让以旧换新实现更大的促消费功效,该政策在回收环节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目前,得到再生资源回收资格的企业有两家,家具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为一家。但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试点的共有16个销售点。回收量可能会让3个回收处理企业“吃不消”。

本报记者发现,在公开招标中,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1家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投标,未达到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变更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了2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1家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

与此同时,该政策还未企业自身的回收系统有机融合。商家大多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旧家具回收系统。但根据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规定,为避免企业在回收过程中对旧家具回收处理不当,家具销售企业最终都要与指定回收企业对接。要想实现“无缝”对接,双方仍需进一步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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