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等11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种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1-2002等标准的要求,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氧指数、燃烧分级)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沈阳市于洪区鑫晟元保温材料厂生产的I类阻燃型500mm×500mm×50mm规格产品和淄博市周村华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I类阻燃型500mm×500mm×50mm规格产品,被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氧指数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