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频率与危害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突发性公共灾害、特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等在如今这个信息十分发达的社会传播的异常迅猛,如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到12月5日在贵州发生的网吧爆炸事故,一个个突发事件通过网络、新闻等媒体的传播,都带给社会严重的连锁反应和政治后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其造成的后果,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消防部队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各地的消防部队也相应的组建了应急救援支队,并按照突发事件的种类分别成立水难、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等各个方面的应急救援分队,用以应对越来越多的突发公共事件。这里笔者就消防部队在处理自身职能范围内如何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方面简单的谈一下。
突发公共发事件的定义和特点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突发公共事件,即公共场合下大多数的公众所面对的紧急情况,这种紧急情况将会对公众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的危险事件。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突公共事件主要是在公众场合发生的,且其造成巨大的破坏力也是由于其危害的主体是广大公众,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通过新闻、电视、网络等媒体迅速传播而引起公众的注意,并造成公共的损失和公众的恐慌,且容易加剧社会的不稳定性。如这次的上海高层着火,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引发了许多的担心和恐慌。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体现的是一个突发性,即短时间内或者在公众或者政府、社会等无法事先预见的,由于公共突发事件的突发性,是的其产生的后果更加严重,给公众及社会带来的恐慌也更加巨大。如果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那后果不堪设想。如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发生的四川汶川、北川大地震,仅仅持续了13秒左右,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了8451亿人民币,并造成了69000人死亡,18000人失踪的严重后果。
任何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都会不同程度的给社会带来破坏和恐慌,而且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对公众的生命产生威胁,对经济蒙受巨大的损失,对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秩序产生阻碍和破坏。并给公众的心理产生巨大的恐慌,并容易引发诸多的次生灾害。
公共突发事件只是一个泛称,其由于不同的发生的方式和破坏力,其产生和表现的形式也不同,而且也无法一概而论之,如公共突发事件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等,不同的灾害也存在着不同发生过程和性质。
消防部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优势和问题。
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部队,是法律赋予了消防部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能。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目前,我国高度重视消防队伍建设,很多地方都已经成立应急救援支队,购置了部分性能先进的防护、侦检、破拆、堵漏、洗消等装备,已经具备了参加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基本条件。同时消防部队经常开展消防演练,根据各类火灾事故和突发性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了火灾救援、突发事件等各种预案,这都是消防部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优势。同时,消防部队在长期的抢险救援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但从总体情况看,应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虽然目前国家高度重视消防建设,但是消防部队装备建设还是有待加强,一方面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种类繁多,需要消防部队配备的特种器材装备品种多样、且受限于我国相应的科技水平,部分装备需要从国外引进,而相应的技术要求高、购置价格昂贵,而且还对日后的使用维护保养都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同时由于受经费、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只能配备一些常用的破拆、救生、照明、排烟、防化等特专勤器材及个人防护器材装备,当遇到一些特殊事故、特殊物品的灾害事故时,就会物到用时方恨少,一时无能为力。
由于突发公共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很多信息随着事态的发展而变化,而事件的紧迫性又使得应对突发事件时决策者掌握的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并且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也难以保证。这就使得在需要协同作战或者协调作战时,一定程度上会延误了救援时机。灾害事故发生后,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调集救灾力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程,给整个过程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作为政府的职能之一,制定预案,规定职责。但是由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来自不同的部门,参战的多方救援力量因隶属关系各异、利益差别等原因,在行动中缺乏组织上的严密性和纪律上的约束性,多头指挥、各自为战的格局依然存在。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无法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力量和技术装备的最大效能,联动机制起动缓慢,效果不明显。
消防部队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途径
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是一项富有技术含量的复杂工作,消防部队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切实的发挥好赋予的应急救援职责,加强消防部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现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增多,需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公安、消防、城建、卫生等系统共同参加的应急指挥中心,在制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预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预警系统,科学分析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并制定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不仅要从组织上更要从技术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组织实战演习。通过实战演习,明确任务、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明确参战的单位和力量,明确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调关系。
需要配齐配强应急救援装备,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种类,有针对性的购置需要的特种器材装备,为适应抢险救援业务训练的需要,可以购置一批处置交通事故、水上救援、井下救人、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等器材装备。在加强装备建设的同时,要建立健全装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从先进装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入手,对购置的器材装备加强管理维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切实的加强装备的使用效能。
加大针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培训,提高处置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由于是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消防官兵的应对能力是一种考验,由于其时间短、破坏大,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进行应对,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容易发生特殊灾害事故的源头状况,制定的处置预案要经专反复论证、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模拟演练,不断修改完善,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战。
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利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应急处置的规程;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