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从10月11日起,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建筑节能不达标者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本次检查的重点包括2011年1月27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是否将开口费计入房屋开发成本、商品房售后服务、新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公共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完成情况等,违法违规严重者将被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据悉,本次联合检查是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监察局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进行的,房地产市场将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已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存在少报多建的情况(地下车库、阁楼与储藏室是否办理建设手续),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是否一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设立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是否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售后服务人员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售后服务公示牌是否设立;业主档案,住户维修、投诉、回访登记是否详细完善等。
建筑节能将重点检查新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情况;太阳光热建筑一体化情况;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完成情况等。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是否擅自变更已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无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等。施工单位是否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施工;是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监理单位是否对墙体、屋面、车库(储藏室)顶板等的保温施工采取旁站监理、巡视和平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