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短期受益,长期仍需待房地产市场的改善:美国商务部于2010年10月就中国地板出口案展开调查,并于2011年10月做出调查终裁结果,对中国输美涉案产品征收0-26.73%的反补贴税率及0-58.84%的反倾销税率,其中,参加应诉的78家中国企业综合税率不超过5%,而未参加应诉的其他企业综合税率高达85.57%。
据中国木材和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介绍,地板“双反”涉案金额达100亿元,占我国地板总产值10%强,因此从绝对量看,对国内地板企业利好较大。但对于国内地板市场而言,主要问题是地产销量下滑所带来下游需求疲弱风险,而且国内地板行业整体产能过剩量较大,因此地板“双反”的取消对国内地板企业而言是雪中送炭,但仍不足以改变行业景气下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