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8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T 5849《细木工板》、GB/T 9846《胶合板》、GB/T 4897《刨花板》、GB/T 15036《实木地板》、GB/T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T 20240《竹地板》、GB/T 15104《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15102《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1718《中密度纤维板》及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标准,对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含水率、漆膜附着力、漆板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华美装饰材料厂生产的(1220×2440×18)mm E1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2012-04-30),甲醛释放限量项目不合格。质监部门表示,甲醛释放量是人造板中较为重要的指标。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与醚。甲醛的危害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与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
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合格的有3批次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州市崇森木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穗丰永利木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宏开木制品厂。吸水厚度膨胀率是人造板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指标,是考核人造板在使用过程中随空气湿度发生变化时的尺寸稳定性的指标。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人造板在受潮后强度就会明显下降,且会出现表面突起甚至脱落,严重影响使用寿命。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基材热压工艺不过关或施胶工艺质量差。
此外,标称广州市天河区大观鼎森加工厂生产的一批次(1220×2440×18)mm E1级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2012-04-01),静曲强度项目不合格。静曲强度是人造板一项重要的力学指标,是考核人造板在使用过程中承受载荷的能力。静曲强度不合格,人造板在受力时极易出现裂纹甚至出现断裂现象,对生命财产有极大的安在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人造板时,应尽量选择刺激性气味较小,甲醛释放量较低的板材。国家标准规定板材甲醛释放量分为两个等级: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E2级必须经过饰面处理后方可用于室内。应尽量到信誉较好的建材超市去购买人造板,正规的生产企业,在板上都会标明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的等级和甲醛释放量的等级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