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屋顶和墙面将‘穿’上隐形保暖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7   来源:中国绝热节能材料网    浏览次数:764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日前,最新修订的《四川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下称《标准》)条文在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公示。

“居住建筑的外窗将‘大变身’,玻璃类型和窗框材料等都会有新要求。另外,屋顶和墙面将‘穿’上隐形保暖衣。”中建西南院副总工程师冯雅博士表示。她指出,该《标准》强制要求四川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达到相关节能标准。

据冯雅博士介绍,条文的修订内容主要表现在对外窗即透明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要求上,对墙体保温、屋顶隔热等非透明围护结构也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与2008年的版本相比,新修订的强制性条文节能要求更高,更具可操作性,普通百姓也可以通过简易办法对建筑物有无相应节能设计进行检测。

为了降低能耗,新修订的条文按外窗的不同面积提出了两种要求:建筑中外窗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传热系数在2.5以下;面积在6平方米以上的,传热系数在2.2以下(传热系数越低说明隔热功能越好)。如何达到上述节能标准?冯雅说:“主要有4种方式:一是使用更隔热的中空玻璃窗,如低辐射中空玻璃;二是选择更隔热的窗框材料,如塑钢;三是增设断热桥,隔开室内外的窗框材料;四是选择间层为氩气的中空玻璃。”

除此之外,《标准》对居住建筑的墙体和屋顶的热工性能也作了严格规定。具体来说,可以通过给墙体、屋顶“穿”保暖衣(即增加一层保温材料)或通过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和屋面蓄水等方式来实现隔热保温。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