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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保温之消防安全问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4   来源:中国保温网   浏览次数:1138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提要:幕墙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个等级对所能承包的工程都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次火灾的施工单位是否有越级承包,或者转包工程的可能。《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燃),且不应低于B2级(可燃)。

问: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幕墙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个等级对所能承包的工程都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次火灾的施工单位是否有越级承包,或者转包工程的可能。

问: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标准?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燃),且不应低于B2级(可燃)。同时,增加了防火隔离带强制规定。

问: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是否到位?  

保温材料进入现场后应远离可燃物及火源;现场应配有消防灭火设备并加强维护、保证完好;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与明火、电焊作业工种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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