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虽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的步伐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欠帐问题越来越突出。上述问题的存在,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诸多不安全因素。根据《消防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加强消防工作的治本措施和基础工作。笔者就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目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够合理。随着城镇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小城镇建设速度加快、规模加大、工业化进程加快,但是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没有合理考虑,或是没有按要求实施消防规划和建设的问题凸显。特别是在乡镇调整、合并后未及时制订消防规划,致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速度。以南通市为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老城区、镇区消防通道不畅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经营点设置不够合理,消防水源缺乏,公安消防站保护半径过大,消防安全的保障程度较低等。
二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虽然《消防法》、《城市规划法》、《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种种原因,各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欠帐的现象。如虽然,近年来,南通市在旧城改造、新城区建设时,将消防道路、水源同步建设,但由于资金不足,消防站、消防装备等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三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保措施不到位,旧城区改造、街道拓宽、建筑用地而被有关部门拆除、掩埋等情况,造成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栓等被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圈占、砸坏、挪做他用,一些新村、小区为加强管理,在主要入口处设置了铁栅栏、隔离墩,使消防车道被阻,这些人为的因素加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数量的减少。同时,由于城镇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各地小城镇建设迅速发展,小城镇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尤其是大量厂房建设,致使农村许多自然沟、河、湖泊被填埋,一旦遇到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会因缺少消防水源而造成重大损失。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几点之策
一是在城市经济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在加快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任期的责任目标,应把认真编制和落实城市消防规划,作为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措施,结合实际,积极协调建设、规划、设计、消防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还清欠账。以南通市为例,在制订《南通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南通市城市发展规划》、《南通市沿江、沿海发展规划》时,均把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规划,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为确保消防规划落到实处,每年,南通市政府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由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督促发改委、建设、财政、规划实施到位,稳步推进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二是部门联动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基础工作,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建设、计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各级政府要明确部门职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计划部门要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及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在立项、资金等方面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建设主管部门和设计、规划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把关,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设计、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要求;财政部门要安排资金确保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尽快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搞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予以保证。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投入足够的经费,保证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装备和防护器材设施配备到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重点解决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装备量少质差和消防站点稀少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如南通市为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推动市区消防站7个消防站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协调发改委、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推动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