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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集贸市场发生火灾的几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4   来源:http://www.fire.hc360.com   浏览次数:952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在随着市场经济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城镇集贸市场也在突飞猛进地扩大、增多,无论从市场的规模,还是从繁荣程度来看,较前10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集贸市场的繁荣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

    但由于发展和消防安全的日益矛盾给消防管理和物业部门带来了新的问题,只注重市场的繁荣和经济效益的增加,就忽视和削弱了消防安全问题,致使消防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得不到落实,加上日常消防管理薄弱,跟不上市场本身发展的需要,造成了很多重大火灾隐患,还有部分因忙于新建,扩建市场,使往常的一些老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往往造成新老问题并存,集贸市场又是物资和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烧联营的局面,大部分集贸市场又都建在闹市区和居民住宅小区,加上本身的布局不合理外,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消防车通道问题,所以集贸市场的防火安全已十分令人担忧,着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时不已待,近日笔者对焦点型的几个市场进行了解,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先天造成的隐患多,就白银的大多数市场来讲都是在旧市场和十字路口发展扩大而成,前期没有合理的规划,埋下了许多建筑布局上的先天不足,而后期的改造人们只注重了经济效益的发展,而忽视了遗留安全问题的根除,如目前存在的棚顶市场、沿街市场、通道市场、居住小区市场,普遍都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偏低,防火间距不足,无防火分隔,最突出的主要是消防车安全通道和进出口宽度不够的问题,有些小区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在进出口处设上阻止车辆进入的防护拦,这就更为严重的设立了人为的障碍,试想如果一旦居民住宅内和市场内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消防车无法进入,阻止了紧急情况的处理,望火兴叹,无力解救,还有一部分市场是老棚顶市场扩建而成,摊位柜台密度过大,间距不足,成走廊形式,加之棚顶市场都是钢结构柱子焊接而成,柱子之间的距离只有2—3米,顶棚大部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而成,这种结构的市场目前存在的较为普通,存在的问题也是相对较多,钢柱结构的棚顶市场,本身宽度不够,加之摊位数的密度大,物资堆放集中、零乱,大多数又是固定的柜台,这种集贸市场的综合性程度也较高,有些市场内有学校、医院、工厂和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人员和物资无法疏散,有些甚至影响市场内居民的安全问题,这种占用消防车道,影响居民住宅或公共建设的沿街市场,严重威胁着周围建筑的防火安全,这种市场存在的隐患较多,应下功夫,下决心解决,尽早还消防车一条通道。

    二是易燃物品多,一般的集贸市场综合交易占多数,有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医药、木材和针织品,其余还有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交电、家具等,这些商品都属易燃物品,有些如油漆、气体打火机用的丁烷气,化妆用的摩丝等属于易燃化学危险品,还有一些集贸市场有个别经营烟花爆竹的网点,这些商品的存在,绝大多数没有设置专用仓库,商品的储存和管理上比较混乱,这些商品管理跟不上,从开始就形不成规模,管理部门只重视摊位数的饱和度,很少有人来管理品种的放置,基本上是有什么卖什么,做不到物品分类,而从消防部门的角度来讲品种的管理跟不上,样品混存、混放本身就是火灾隐患,所以这种市场的归类管理主要靠消防部门是远远不够的,综合治理,从源头上管理物品的危险等级十分必要。
    三是市场高峰期人员较密集,集贸市场除每天2次高峰期人流量大以外,有的地方还有逢时赶集的习惯,人流量更大,一部分临时赶集的个体商业户、国营、集体商业户也进入集贸市场经营,这样就形成了占道拦路,商品云集,人员混杂的局势,加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用品大都在集贸市场,所以顾客的流入量也相对增大,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大部分市场的客流是远远超过了市场本身的承受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和物品的疏散是非常困难的,基本上做不到快速疏散和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人们甚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容易造成情况不明、人员混杂、四处乱窜的局势,使救援工作乱上加乱。

    四是用火、用电、用气量大,集贸市场内除日常照明用电外,还有大部分用电主要在节日和展销用电,还有部分居住人员烧火煮饭用的电热器具,服装商店用来展示效果用的彩灯、效果灯,加工物品、首饰等都离不开电,有些临时性商业住户还有使用液化石油气灶具,前店后店合用的,店中有店和临时搭建小木屋的,用火与物品不分,住宿和商品不分,生活起居混于一室,用火、用气、用电量大,加上一些市场中存在着前铺后店的现象,后店多是固定的餐饮场所,没有规范的排风通道,长期使用烟道容易起火,有火烧毗邻的可能,有些餐饮场所如火锅、烧烤店铺更加危险,大部分灶具采用液化石油气炉灶,工作人员对其使用不当,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五是防火检查薄弱,安全管理跟不上需要,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应由其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但不少集贸市场由于主办单位的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不落实,对成立的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名存实亡,没有统一的管理和规划,有些甚至对消防部门的检查也是敷衍了事,对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是往上推,就是找借口,讲困难,有些甚至替店主说话、讲情,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没有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而是推集问题,有些市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失控,注重了抓摊位数和经济效益,对摊位、店主没有从防火安全的角度来管理,更没有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制度不健全,管理就跟不上,一旦发生火灾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是十分严重的,有些市场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就是防火责任人,总认为发生问题是业主的事,与其无关,这样长期下去,安全隐患无法改正,老问题不落实,新问题又不解决,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状态,所以笔者认为,解决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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