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或者批准开办;已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或者批准开办的单位、场所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火灾隐患,最先发现的职能部门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审批部门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对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要严格把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同时,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人员密集、高层地下、出租屋、“三合一”等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业密集区等区域,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为重点,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此外,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销案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