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了解到,多年来烟台一直在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年内启动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全市将推广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地(水)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约19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烟台这些年一直在推行绿色建筑。2006年1月1日起,《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正式实施,这为烟台推行绿色建筑提供了政策保障。“意见书”要求住宅开发项目在市政府批准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针对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事先提出开发建设意见,特别是围绕“四节”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相关经济、技术要求,经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会签后,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出让,确定开发单位。
节能方面,将建筑节能审批、监管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特别是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严格把关。2006年10月1日起,市住建局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2007年1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要求,烟台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 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要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2011年8月,《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市区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提供资金奖励。
节地方面,烟台把控制开发用地性质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作为工作的突破点来抓。控制大户型住宅,确保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房地产开发总量的70%以上;2009年起全面推行了“禁产”、“禁用”实心粘土砖,自禁止使用“粘土砖”以来,全市累计节约土地1.54万亩。节水方面,在制定住宅小区规划时,对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明确要求安装雨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处理与回水利用设施、设备,搞好中水利用。节材方面,重点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尤其是发展节能档次高、利废效果明显的新型墙材,并引导建设单位应用集结构承重和节能保温于一体、与建筑同寿命的节能复合材料,促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
今年,烟台将深化海水源、污水源、地下水源以及土壤源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0年,烟台市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获得中央财政8000万元的补助奖金。烟台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利用太阳能、海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资金补助。去年,海阳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据了解,今年,市住建局已组织招远、莱州、龙口、蓬莱、长岛、莱阳、栖霞等7个县市打包申请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连片示范区,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跟踪落实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建筑应用水平。今年,全市将推广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地(水)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新建筑要绿色环保,老建筑则有序实施节能改造。2009年起,烟台开始实施大规模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莱山区海天名人广场和万光观海花园是烟台市首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至2011年,烟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共完成改造面积200多万平方米,约2.6万户余户居民的住房实现了冬暖夏凉。
今年,烟台将编制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三年计划,落实改造区域和具体项目,明确改造内容和实施主体。年内,全市要完成约194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折合成住宅约2万余套。其中芝罘区4万平方米、莱山区38万平方米、开发区9万平方米、福山区15万平方米、高新区1.5万平方米,牟平区6万平方米。具体的项目,有望于近期公布。
同时,烟台将建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信息和能耗统计报表制度,上半年确定年度能源审计、能耗统计、能源监测平台名单,开展监测试点能耗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年底前市级建成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内完成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以山东工商学院为试点,探索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