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是一种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的防火分隔物,它除了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还具有防火、隔烟、阻挡高温的特殊功能。防火门又分为木质防火门和钢质防火门两种,现着重介绍木质防火门。
一、木质防火门的有关技术标准
1、木质防火门的组成。
根据木质防火门产品标准《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93),防火门由门扇、门框、骨架、面板、内填充隔热材料、防火五金配件等部件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在门扇上安装A类复合防火玻璃及门扇上方设有由门框及A类复合防火玻璃构成的亮窗。
2、木质防火门分类。
木质防火门按形状分为单扇防火门、双扇防火门、单扇带玻璃防火门、双扇带玻璃防火门、单扇带亮窗防火门、双扇带亮窗防火门、单扇带玻璃带亮窗防火门、双扇带玻璃带亮窗防火门八种类型;按耐火极限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类,要求耐火时间分别达到1.2h、0.9h、0.6h。
3、木质防火门的性能。
在耐火性能检测时,木质防火门应能在其耐火性能所要求的时间内满足标准所规定的条件:一是完整性不能被破坏,即:①在背火面不出现连续10s以上的火焰;②在其背火面若出现裂缝、孔洞或其他孔隙而未出现火焰时,亦不能将距这些孔隙20~30mm距离的可燃物在10~30s内引燃;③样品不能出现跨塌。二是不能失去防火隔热性,即:木质防火门上应布测温点的平均温升不能超过140℃或任意点温升不得超过180℃,否则,即判其隔热性丧失。
近年来,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又缺泛监管,致使防火门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许多火灾事故中,由于防火门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火灾扩大蔓延,教训尤为深刻。我们在进行木质防火门的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我们结合检测实际,针对木质防火门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二、木质防火门存在的质量问题
1、产品未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认可)。
目前市场上许多防火门无型式认证(认可)书,为“三无”产品。有的借用其它单位的型式认证(认可)书,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有的单位甚至用普通门替代防火门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
2、产品外观与标准要求不一致。
被检不合格的木质防火门部分无产品标志、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和质量认证(认可)合格标志。产品外观不完整,有破损,表面不净光,有刨痕、毛刺和锤印,割角、拼缝不严实平整等。
3、产品规格尺寸达不到标准要求。
被检不合格的木质防火门大部分与认可证书上标注的规格尺寸不一致,主要表现为“四小二大”。“四小”是指门扇厚度小、门窗侧壁宽度小、防火玻璃厚度小、防火门整体重量小;“二大”是指防火门外形尺寸大、防火玻璃外形尺寸大。
4、门扇结构及填充材料不符合标准。
检测时木质防火门破拆后发现,门扇结构及填充材料与型式认可证书上的描述不一致,如面板、防火板的厚度小、无隔档、填充材料不合格等。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内部填充材料。
5、耐火五金配件达不到标准要求。
许多应用在木质防火门上的五金配件,无型式认可证书和检测报告,甚至有的安装在防火门上的五金配件为普通配件,根本达不到耐火要求。
6、防火玻璃不符合标准。
有些在木质防火门安装的防火玻璃,无合格检测报告,厚度达不到要求,有些将耐火极限为0.6h的防火玻璃安装在甲级防火门上,甚至将普通玻璃替代防火玻璃使用。
7、防火门上防火密封条不合格。
目前市场上许多不合格防火门未设置防火密封条,或者密封条不平直、拱起,并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有的用普通木质线条替代防火密封条,当火灾发生时不但不会膨胀封堵孔隙,甚至会影响防火门的耐火、隔烟与隔热性。
对于上述原因消防监督检测人员应及时予以发现、纠正,并对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并对长出现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