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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材料优先使用B1级(含B1级)以上材料,不得使用B2级(不含B2级)以下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5   来源:中国绝热节能材料网   浏览次数:183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长春市建筑管理暨质量安全会议12日召开。会议上特别强调,“暖房子”工程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省建筑节能以及防火等相关性能指标要求的技术产品。外墙保温材料优先使用B1级(含B1级)以上材料,不得使用B2级(不含B2级)以下材料。

按我国的现行标准,外墙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B1级(难燃)、B2级(可燃)和B3级(易燃)4个等级。

力争到今年年底,各县城所在地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不低于80%。

吉林省今年计划新增供热能力6000万平方米,改造撤并小锅炉房1000座,改造陈旧管网1000公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000万平方米,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000万平方米,建成调峰锅炉房20座,在长春、吉林、通化三市实施多热源联网运行试点工程,加快供热管理体制建设,推进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热计量收费工作。

在突出供热保障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城市及调峰系数低于20%的城市要加快调峰能力建设。要抓紧落实建设计划,切实做好调峰锅炉房项目选址、环评、拆迁工作,研究制定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税费增免政策,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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