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火灾探测及消防 » 资讯 » 正文

住宅楼外墙贴挂保温材料被偷梁换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0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892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住宅楼外墙贴挂保温材料本是好事,但文登一施工单位却偷梁换柱,擅自降低用材防火质级,结果被处罚一万元。

5月2日,文登市文山路一小区的四栋楼房正在进行墙体保温改造施工,施工沿用内衬绝热泡沫板、外挂水泥浆工艺,所用泡沫板为聚苯乙烯泡沫板。由于泡沫板跟防火有关,按照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9月25日联合制定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施工泡沫板材应为“不燃”(A级),这个标准由消防部门取样检测。

检查取样后,文登消防大队把样品送交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后发现施工所用泡沫的防火性能为“难燃”(B1级)。文登消防复查发现,这个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时,图纸注明外墙保温材料采用A级,但施工单位却降级采购了B1级材料。

8日,依据《消防法》规定,施工单位被处罚款一万元,同时,文登消防把这一检测结果通报给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